文档介绍: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P CJJ37 - 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
。
。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人行道最小宽度
项目
人行道最小宽度(m)
一般值
最小值
各级道路
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
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
长途汽车站
2 绿化带的宽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的相关要求。当绿化带内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绿化带的宽度还应满足所设置设施的宽度要求。
3 设施带宽度应包括设置护栏、照明灯柱、标志牌、信号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要求,各种设施布局应综合考虑。设施带可与绿化带结合设置,但应避免各种设施间,以及与树木的相互干扰。当绿化带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应保证绿化带内设施及相邻路面结构的安全,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及防渗措施。
【条文说明】该条规定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