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招标文件
编号: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投标小组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南坪镇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拟采用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从而做到造价、质量、工期的有效控制。
一、情况简介
邹庄矿井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4月份开工建设,2012年6月份投入使用。设计规模:矿井水处理系统12000吨/天,24小时运行;生活水处理系统2000吨/天。
整个水处理系统按工艺分为:矿井水净化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矿井水净化处理系统主要由原水调节水池、原水提升泵、助凝剂加药装置、高效全自动净水装置、清水池、清水泵、集水池、污泥池等组成。污泥排至选煤厂,排放浓度≥300克/升,排放时间为选煤厂生产时间,其它时间严禁排放。
二、招标内容及托管期限
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包括所有运行、安全生产、排放水质达标及一切运营费用。设备大修由矿方承担。
托管期限:暂定1年,托管运营期内必须保证本污水处理厂所排放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或地方的环保标准。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合格水应满足于矿井生产、消防、除尘等用水;污水处理厂内的生活供水站、生产及消防除尘供水站的日常
运行、看护。
处理标准:要求处理后的污水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矿井水:PH:6-9、COD≤50㎎/L、SS≤50㎎/L;生活污水:COD≤60㎎/L、SS≤70㎎/L、NH3-N: ≤8㎎/L)矿井水处理后水质标准SS(mg/L≤10)。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污水处理类),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须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该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
4、须提供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声明,声明在过去五年内,该投标人没有任何直接或由于其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
5、投标方负责污水站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定期向投标方汇报水处理情况,服从投标方的管理,虚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查指导。
6、因污水站管理不善,造成费用超支,亏损额由投标方承担。
7、投标方不得出卖、非法抵押投标方污水站的资产。
8、托管运营期间日常材料消耗、设备保养及易损件更换由投标方承担。
9、托管期满,污水处理站保证能够正常运转。
10、除污水站的用水(自来水)、用电由招标方直接供应外,除此以外的其他运营费用实行包干制。
11、如需要设备自然报废、更换及大修,则由投标方向招标方书面汇报,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产生的费用由招标方另行承担。
四、招投标事项的时间安排及联系地点
1、投标答疑时间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17:00
投标质疑和招标答疑采用书面文字方式,电传、电子邮件均可。邮箱地址:596074238@
联系人: 徐建强联系电话:0561-4869276
2、网上报价结束后4小时内,投标方应将电子文本投标书发送到神源煤化工招标方,邮箱地址: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