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08-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08—2008,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3. 、3. 、、4. (1、2)、(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前言 1
1 总则 1
一般规定 2
防水等级 3
4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主体防水 4
防水混凝土 4
水泥砂浆防水层 8
卷材防水层 9
涂料防水层 12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 14
金属防水层 16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 17
4. 8 地下工程种植顶板防水 18
5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防水 19
变形缝 19
后浇带 23
穿墙管(盒) 25
埋设件 27
预留通道接头 27
桩头 28
孔口 29
坑、池 30
6 地下工程排水 30
一般规定 30
6. 2 设计 31
材料 34
施工 34
7 注浆防水 34
一般规定 34
设计 35
材料 35
施工 35
8 特殊施工法的结构防水 36
盾构法隧道 36
沉井 38
地下连续墙 39
逆筑结构 39
锚喷支护 40
9 地下工程渗漏水治理 40
一般规定 40
方案设计 40
治理材料 41
施工 41
10 其他规定 41
附录A 安全与环境保护 42
本规范用词说明 42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由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主体防水;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防水;地下工程排水;注浆防水;特殊施工法的结构防水;地下工程渗漏水治理;其他规定。
本次修编的主要内容是:提高了防水等级为二级的地下工程防水标准;增加新的防水材料和防水施工技术;与国内外相关规范协调与接轨;重视结构耐久性和环境保护;淘汰落后的防水材料,对不适应国家发展要求的条文进行修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由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地址:河南洛阳,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邮政编码:47102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
参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
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分会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冀文政朱忠厚张玉玲朱祖熹姚源道李承刚李治国蔡庆华雷志梁张道真曲慧郭德友卓越哈成德沈秀芳潘水艳
1 总则
为使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符合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防护工程、市政隧道、山岭及水底隧道、地下铁道、公路隧道等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采取相应措施。
地下工程的防水,应积极采用经过试验、检测和鉴定并经实践检验质量可靠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