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管理制度编写规范
目的
建立规范的文件格式管理规程,以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编写的内容结构及版式。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结构与版式编写规则,给出了有关表述的一些示例,并对制度文本的格式和字体、字号进行了规范性的要求。
适用于公司管理制度的编写、修订,其它制度的编制可参照本规定进行。
职责
公司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分工,负责按照本规定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各单位文件编制人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企管部负责对本规程的实施进行组织并监督。
内容要求及结构
内容与要求
制度规定的条款应明确无歧义,并且:
——在其范围所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以求完整;
——清楚、准确、相互协调;
——能被未参加管理制度编写的相关人员所理解
在每项制度内
——制度的结构、文体和术语应保持一致;
——某给定概念应使用相同的术语,必要时可在制度中予以明确。
制度内容应符合公司实际,便于实施和考核,并可被其它文件引用。
内容结构
公司各项制度的内容结构,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目的:必备要素,指通过制度的实施应实现或达到的工作或管理目标。
适用范围:必备要素,指文件使用的范畴或条件。
定义(术语):可选要素,指对关键词语进行解释,主要说明不常用或在文件中有特别意义的用语。当管理制度中某些关键词语尚未普遍使用,或有可能影响管理制度的理解时,应对这些词语加以解释说明。
职责:必备要素,指制度所涉及的单位或人员的责、权分工,明确对本制度所担负职责。
内容与要求:必备要素,即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是制度的主体内容。主要明确制度规范的相关业务活动在时间、内容、方式、过程和结果等工作环节的要求或标准。
考核:可选要素,指规定对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价项目、周期、标准及奖惩办法。如在上一级制度或其它相关制度中已进行明确,则不必重复。
附则:可选要素,指制度的解释单位和实施日期,以及与现行管理制度相冲突时,可采取处理原则,也可在制度内容中进行明确。
附件:可选要素,指制度内容中所包含的记录、表格和图表、清单等。如该制度已有相对应的流程,则须在制度中说明相关的流程,并将流程作为制度附件;如尚未制定相关流程,则应按照统一的流程规范绘制流程,并作为制度附件,纲领类制度除外。
附录:可选要素,作为制度文件外的附加文件,指制度内容所需要引用或对制度规定起到支持性作用的、在需要时可能存在获取不便或所获取文件存在版本差异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和规范。
前言(概述):可选要素,单独的制度修订版本、汇编性版本均应编有前言(概述),对修订或汇编背景、目的、编审、批准以及与所代替或废除制度的变化,相关依托或支持文件及关系等基本和特定信息,其它情况可选。
其它内容结构:
封面:可选要素,在各类制度汇编时应进行封面设计,封面的内容应有公司名称和标识(LOGO),制度汇编名称、文件编号、印发时间、印发单位等。单独发布的制度一般不设封面。
制度名称:必备要素,置于制度正文页眉及正文首页,名称力求简练,应明确表示出制度的主题。
目次:可选要素,如果需要,可设置目次。目次所列的内容包括:
前言(概述);
章;
节;
带有标题的条(需要时列出);
附则;
附件,各附件应按序号单列(需要时列出);
图(需要时列出);
表(需要时列出);
附录,以单独的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