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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艺方摘要: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梳理,从其渊源说起,总结其特点,并与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联系在一起,道出当今社会追求的最高境界即为和谐。并系统的总结出一整套法律体系,使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推陈出新,做到为我所用。
Abstract:ThisarticlethroughtoChinesetraditionlawculture'scombing,mentionsfromitsorigin,summarizesitscharacteristic,andwiththeconstructionharmonioussocietysuperbtargetrelatesintogether,'ssummaryonewholesetlegalframework,causesweinrealityunceasingweedingthroughtheoldtobringforththenew,achievesisadoptedbyus.
关键词:法律文化特点和谐社会礼法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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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高艺方,女,南京师范大学强化院08级,1989年生,江苏省,连云港市人。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
文明的开始往往伴随着法制的发展,中国古代的法律有其独立发展体系,有着鲜明的地域特点,中华法系是世界上最为著名的五***系之一,而且是五***系中延续时间最长,特点最鲜明的一个。一般认为,自夏商周开始,中国法律已经逐渐制度化,到了西周,取而代之的是更具人性化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这一立法思想的提出,体现了统治者注重自己的德行修养,到唐朝已经相当成熟,《唐律》是最具代表性的法典,为后世王朝长期沿用。唐以后的各个朝代都遵循了唐朝法律所体现的精神,并保持着自己的特色。在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注重法律本身的实用性,更加突出了法律对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明朝在前朝的成就上继续总结,建立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并被清朝继承,一直沿用至近代。中国的法律文化也影响了周边的地区,如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使得这些国家成为中华法系的子法发源地。
二、和谐成为主流的渊源
现在的中国崇尚的是德治与法治并行,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一种循环发展,要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解决社会矛盾。法律在其中起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它就像一根纽带一样,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法律之所以存在,必定有它自身存在的意义。
和谐对于传统法律文化意味着什么?“和谐既是传统文化的最高价值,也是历代统治者的最高职责所在,又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出发点。”①和谐的思想源头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儒学创始人孔子、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等,还有将其进一步发展的近代有为人士,如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但是他们的想法在当时的环境中缺少适于发展的土壤,所以也只能像西方的有些思想一样,停留在理想国、乌托邦时代,还没在大地上散发光辉,就被扼杀在摇篮里了。
一般认为,中国传统法律就是源自于封建法制体系的法律传统,它是通过建立并巩固封建统治的一整套的封建统治秩序,最终反映了统治者的个人意志,维护的是封建政治体系,即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的封建统治体系,是实现并维护中央帝王“家天下”的主要国家机器之一。
三、和谐――传统法律文化的最高境界
和谐需要“人治”这一规范体系来实现,在中国,所谓的神,其实是统治者的化身,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君权神授,自然而然的使君主的权力合理化,合法化,夏朝就已经开始了借宗教迷信进行统治,《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天命。”这是君权神授的最早记载。到了汉代,董仲舒的改良,有了更系统的发展,他的“天人相与”理论,认为天和人间是相同的,天有意志,是人类和自然的主宰,上为天,下为地,贯其中枢为王,他认为皇帝是天的儿子,奉命来统治人民,人民必须服从他,强调了君主权力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合理性。
(一)礼法结合、德主刑辅、重刑轻民
和谐需要礼法结合,礼教强调伦理道德,君主、士大夫用人治来推行他们所谓的礼教,由于受到礼的影响,中国古代的刑法原则好多就是按照人的社会地位和血缘关系进行定罪量刑的。用德教育人民,用刑罚约束人们的日常活动,尤其是在维护君主权威、家长权力方面尤为突出,典型成语有“十恶不赦”,“大逆不道”等,教化人们不可以挑战他们的权威,就是通过礼法合一,从而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二)法律体系
和谐从法律形式开始:经过****惯法时代,早期成文法,律典,以君主命令形式发布的单行法规,令典,式,司法惯例等,构成了多样的法律形式;和谐从法制指导思想对人们进行灌输: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墨家、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的指导思想,到秦法制、汉初黄老法制,再到正统儒家思想的确立;
和谐是用森严的身份制度加以维护的,从社会登记制度,到婚姻制度,再到亲属法律制度、继承制度,无不透露出家族在中国社会的的核心地位;和谐有刑法制度的维护,和谐还有财产制度、司法制度相伴……
法律从来就是为了维护统治的工具,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奔着我们的和谐社会的目标而奋斗,继承创新我们优良的传统法律文化,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注释:
①马志冰的《中国传统法律意识与和谐思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页
参考文献:
[1]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2]马志冰.《中国传统法律意识与和谐思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马作武.《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
[4]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5]梁临霞.《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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