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6
文档名称: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doc

格式:doc   大小:1,379KB   页数:5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doc

上传人:xreqing 2022/10/1 文件大小:1.35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 】是由【xreqing】上传分享,文档一共【56】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93(2016年版)
36879
目录
1总那么
2术语、代号
3用地和建筑
4规划布局和空间环境
5住宅
6公共效劳设施
7绿地
8道路
9竖向
10管线综合
1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附录A 附图及附表
附录B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附录A 附图及附表
1总那么
1总那么
1。0。1  为确保居民根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进步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   
1。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  居住区的配建立施,必须和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立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敏使用.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以下根本原那么: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立的原那么;
。3  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开展程度,民族风俗和传统风貌,气候特点和环境条件;
1。0。 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立要求,充分利用河湖水域,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浸透、自然净化;
。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立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1。。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为工业化消费、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施行创造条件;
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6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迫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代号
2术语、代号
2。 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限所围合,并和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效劳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 居住小区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限所围合,并和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根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效劳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3 居住组团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和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效劳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用地(R)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住宅用地(R01)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和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6 公共效劳设施用地(R02)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和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效劳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和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2。0。7 道路用地(R03)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2。0。8 居住区(级)道路
 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和城市支路同级。
2。 小区(级)路
 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10 组团(级)路
 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11 宅间小路
 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公共绿地(R04)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宜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和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2。 配建立施
 和人口规模或和住宅规模相对应配套建立的公共效劳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2。 其它用地(E)
 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它单位用地、保存的自然村或不可建立用地等。
 公共活动中心
 配套公建相对集中的居住区中心、小区中心和组团中心等。
 道路红线
 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17 建筑线
 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18 日照间距系数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和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19 建筑小品
 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附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欣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2。0。20 住宅平均层数  
 住宅总建筑面积和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2。 高层住宅(大于等于10层)比例
 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和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2。0。22 中高层住宅(7~9层)比例
 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和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23 人口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包容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m2)。 
 人口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包容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m2)。
2。0。25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m2)。
。26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m2)。 
2。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
2。0。28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
2。0。29  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和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2。 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和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2。0。31 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和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2。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效劳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2。 停车率
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和居住户数的比率(%)。
。32b 地面停车率
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位数量和居住户数的比率(%)。
2。0。33 拆建比
撤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和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3用地和建筑
3用地和建筑
3。0。1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它用地两类。其各类、项用地名称可采用本标准第2章规定的代号标示。
,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以下规定:
。1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其它用地不参和平衡;
3。。2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
表3。0。2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 
表3。0。3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m2/人)
注: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2人计算.  
 
3。  居住区内建筑应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效劳设施建筑(也称公建)两部分;在居住区规划用地内的其它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的要求。
4规划布局和空间环境
4 规划布局和空间环境
4。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构造、公建和住宅布局、群体组合、地下空间、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络,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以下原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