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〇一四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XXXX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元月
201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矿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切实开展职工日常安全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以及晋煤培发〔2013〕645号,结合我矿实际,现编制二〇一四年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岗前培训
(一)新工人岗前培训
培训对象
新入矿职工,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培训要求
(1)按照县局下达文件要求,新入矿作业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接受
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具备入井实习资格。
(2)班前安全培训有针对性的讲述岗位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知识、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等,使班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3)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组织培训和考试,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4)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础知识;
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工伤保险知识。
(3)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业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煤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职业病防治
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5)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
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创伤急救知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
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疏散训练;
自救器的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7)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水、地质测量、职业危害、调度指挥及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
5、再培训内容
煤矿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
其内容包括: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学时安排
(1)新工人的培训时间,井工煤矿应不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新工人培训课时安排表》的规定。
(2)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3)培训时间按职工到矿第二天开始安排课程。
新工人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