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司法确认书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 】是由【leng_001】上传分享,文档一共【3】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司法确认书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司法确认书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
XX省XX县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
(2012)X法确字第54号
申请人:刘XX,男,生于1975年3月14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刘坪组,农民。
申请人:刘XX,男,生于1973年8月9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刘坪组,农民。
本院于2012年2月18日受理了申请人刘XX与申请人刘XX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确认案。该纠纷经XX乡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申请人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被告刘XX拆除已砌围墙,,在双方原宅基交界处砌墙(宅基交界已双方宅基地证为定界依据)。
经审查,上述协议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
本确认书与判决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应按协议自觉履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据此确认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确认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XXX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XXX
XX省XX县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
(2012)X法确字第55号
申请人:韩XX,男,生于1971年12月23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XX组,农民。
申请人:贾XX,男,生于1962年6月30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XX组,农民。
本院于2012年2月29日受理了申请人韩XX与申请人贾XX承包地纠纷调解协议确认案。该纠纷经XX乡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申请人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以后不得再以此发生纠纷。
经审查,上述协议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
本确认书与判决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应按协议自觉履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据此确认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确认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XXX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