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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公章: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核备单位公章:东阳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08050号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工作部署,拟对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者危险性评估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7日至6月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大楼2楼
3、应提交的报名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核对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08年6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址:东阳市招投标中心十楼开标室
六、联系电话:东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陈跃进
东阳市招投标中心电话: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57号文件精神,东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拟对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进行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者危险性评估乙级含乙级资质;
3、资金来源
本工程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工程资金自筹;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有关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项目技术要求
5、项目调查范围
本项目工作区范围为浙江省东阳市行政辖区,面积约1740平方公里;
6、项目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57号的要求开展工作;
7、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为了保证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地质矿产高级工程师职称,各野外调查小组组长应具有中级以上地质工程师职称,野外调查与测绘、制图、空间数据库的建设应由业务熟练的技术人员担任,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负责人和参加本项目技术人员的资历表;
8、工作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857号文件要求实施,通过综合研究、分析,提出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思路,规划内容和要求,制定明确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待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以下成果:
1、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文本30套;
2、东阳市已知地质灾害点稳定性评价及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提交野外调查资料及照片一套;
3、东阳市1∶1万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图A3图册30套;
4、各成果电子文档光盘一式6份;
5、附件
①东阳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②东阳市地质灾害照片集与影像资料;
③东阳市地质灾害野外调查表;
④东阳市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回访评价报告;
⑤东阳市1∶1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3套;
⑥东阳市1∶1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3套;
⑦规划备案文本按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办200857号要求提交;
9、工期要求
工期:5个半月不含评审时间,2008年11月15日前提交项目成果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及修改
10、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和东阳市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背景资料;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工程的招标公告;
②投标须知
③评标标准和方法;
④合同主要条款;
⑤其它;
⑥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见附件1-5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无疑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并在接受全部条款内容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负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书、工作经费预算表;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附件2;
5、履约行为表附件3;
6、本工程拟委任的主要负责人或参加人员资历表附件4、附件5
7、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工作计划书实施方案;
8、工作时间安排横道图
14、投标保证金
:
户名: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号:203886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阳支行;
:银行汇票或转帐;
,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五天内退还不计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退回;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5、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项目合同总价,今后项目实施中不能调整变动;
本标项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商定;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16、投标文件签署、装订和密封
16、1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必须有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须用A4纸的格式打印,按本投标须知条要求的内容顺序装订成册;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下列识别标志:::;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单位应自备投标文件一份;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
18、投标文件及报名资料的退还
开标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市招投标中心保管,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如有需要可在确定中标人后七日内申请退还三份;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退还手续的,到时将由市招投标中心按有关制度处理;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份交由建设单位保存,二份分别交市招标办和市投标中心备案、存档;
19、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6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五开标、评标
20、开标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同一地址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一第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已经报名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交易员参加;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步骤如下: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及携带的证件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款规定;
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3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的,则将投标文件当场退回给投标人;
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由招标人按评标标准和方法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并对投标人进行排名;
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7开标会议结束;
21、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开标前12小时内由招标人在经东阳市招投标办同意推荐的候选专家名单不少于6名中随机抽签3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标项的评定和决标;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2、合同授予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