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有关收养问题研究的综述.doc

格式:doc   大小:17KB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有关收养问题研究的综述.doc

上传人:司棋 2022/10/14 文件大小:1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有关收养问题研究的综述.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有关收养问题研究的综述 】是由【司棋】上传分享,文档一共【9】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有关收养问题研究的综述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有关收养问题研究的综述
张伍呷摘要:本文通过对有关收养问题研究的文献的整理,从收继问题,国内外收养的类型、目的和原则进行梳理,最后从研究方向、学科差别和研究方法上进行比较总结,认为国内关注的领域可以拓展到少数民族的收养研究。
Abstract:Thisarticlethroughtotherelatedadoptionquestionresearch'sliterature'sreorganization,fromreceivesfollowingthequestion,thedomesticandforeignadoption'stype,thegoalandtheprinciplecarryoncomb,finallyfromtheresearchdirection,thedisciplinedifferenceandtheresearchtechniquecarriesonquitesummarizes,thoughtthatthedomesticattentionthedomainmaydevelopthenationalminoritytheadoptivestudy.
关键词:收继收养制度宗族
keyword:Receivesfollowingtheadoptionsystemthepatriarchalclan
作者简介:张伍呷,女,四川人,四川大学,硕士。研究方向:人类学。
收养是一种世界范围内存在古老社会制度。它作为社会亲属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不同的文化社会,收养的目的、类型都存在很大的差异。现就学者们对收养问题的研究进行综述。
一、相关文献的综述
(一)、收继的研究
收养与宗族的问题。收继现象始终存在于中国社会之中,是构成拟亲属关系的方式之一,也是家庭史研究中不可忽略的环节。中国古代实行的是宗法制度,即遵循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关系来组织和统治社会的社会制度,因而宗族在收养者与财产的继承之间问题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根据有关宗族的族谱,美国学者JamesWatson通过对香港新田的文氏村进行研究,通过实地调查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在分析很多收养案例后得出结论:宗族内部的分支争斗是导致收养外人这一异常形式存在的根本原因。①宗族各分支都是拥有财产的集团,很自然分支成员希望在自己的宗族内收养,,这样可以限制外人对他们财富的侵占。养父每次从族内另一分支(或别的宗族)中收养一个后继者,就意味着为始祖留下的财富里增加了一个分享利益的人。所以超越了父系等级范围的收养则不太可靠,那很有可能被卷入宗族分支之间争权夺利的纷争循环中,而这种内部争斗正是中国势力强大宗族的特点。对于那些在更近的父系亲属里找不到养子的养父来说,这些争斗让宗族内部的收养危险性增大了。在这种社会环境里,收养较为可靠的可能性就是跳过本族圈子,到贫穷的外族人那里去挑选继承人。
19世纪安徽社会中收继现象较为普遍,毛立平在研究收继问题时以安徽地区为中心,对19世纪中国收继的不同类型与程序、收继与宗族的关系、有关收继的制度规范与实际收继行为间的差异等方面进行较深入的考察与研究。平均14%的家庭发生收继或出继行为,来解决一些家庭的“无后”的问题。从宗族角度讲,收继可以分为族内收继和族外收继两种情形,各需履行不同的收继程序,中上层家庭以族内收继为主,下层家庭则族外收继多于族内收继。国家和宗族对收继的前提、原则和被收继人在新旧家庭中的地位做出种种规定,但制度规范与人们的实际行为间存在着相当的差异。②
(二)、收养类型类型和目的的研究
中国国内的收养类型都是比较统一的说法,即族内与族外收养。族内收养也称过继,被收养者在父系中越过自己所属的一分支或一系到另一分支或一系里去延续将要断了的香火;族外收养则是跳过本族圈子,到贫穷的外族人那里去挑选继承人。从宗族角度讲,可以将收继分为族内收继和族外收继两种,也称为同姓收继与异姓收继。异姓收继可分为收继与出继双方有无亲属关系两种情况。③当然还有一种就是对上门女婿的收养,为自己的女儿找一个极其穷困的女婿,让他们改姓或者是让他们的部分儿子跟祖父姓,其实等同于入赘,不过这被人们视为确保继承人的办法里最危险的一种。
国外的收养形式则有很大差别。古巴比伦人具有很强的契约观念,如果没有签订契约,那么收养关系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收养的类型分为三种,一是对婴儿的收养这是古巴比伦人常见的一种收养类型,即没有孩子的夫妇对别人的婴儿进行收养,以延续世系,养子为去世的养父母举行葬礼和相关的宗教仪式。二是对成年男子的“经济收养”,这种收养不是为了延续世系,而是追求经济利益的互惠,其实质是不动产和动产之间的财产转移。三是对奴隶的收养。很多契约显示,普通夫妇和那迪图女祭司收养奴隶作为养子(女)。养子(女)享有的人身自由取决于对养父母赡养义务的完成。④古代亚述奴孜地区的收养分为三种类型:赠送土地所有权的收养、购买土地所有权的收养和涉及兵役份地条款的收养。⑤罗马将收养分为自权人收养和他权人收养,后者又分为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在日本社会里,收养有三种类型:女婿收养、婚外情人收养和以逃避继承为目的的收养。婿收养是当今日本最重要的收养之一。
在谈到国内收养目的研究中,Watson提到首先是基于中国传统的灵魂观念每个儿子都有义务为父亲(祖父等等)生育子孙来传宗接代,供奉祖先的灵魂。其次是也有许多物质方面的因素促使那些无后的人为自己寻找继承人。根据惯例,一个人死了即使没有留下遗嘱,他的财产会自动由其父系血亲中最亲近的人来继承。易健雄等人则是从社会整体角度将收养的目的按时期来总结,在原始社会末期,有些地区出现了把别一氏族的成员、包括未被处死的俘虏收养入族以使本族繁荣起来的收养制度,此时的收养目的完全是为了氏族的整体利益,即补足氏族人口及扩大氏族规模,可称为“为族的收养”。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家族发展成为社会生活的单位,收养主要作为维系家族繁衍的补充手段而存在此时的收养可称为“为家的收养”。家族衰微之后,家庭上升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收养主要是为了养父母的利益,可称为“为亲的收养”。近、现代以来,特别是一战以后收养制度以其固有的社会功能被赋予解决未成年人的养育问题、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立法目的,这可称为“为子的收养”。⑥
国外收养的目的。古巴比伦人的收养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出于立嗣需要的收养,除了立嗣的需要,经济利益的需求也是古巴比伦人收养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对成年男子的收养,则体现了收养的经济目的,实质是不动产和动产之间的财产转移手段。这种目的的收养在古代亚述奴孜地区的发生与发展都同样是以获得经济利益为驱动力,尤其是后两者,更是体现了***裸的金钱关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借“收养”之名,行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实。对于家制度的日本,女婿收养实际上是与祖先崇拜伴存的宗教事项的继承,他承担着主持祈祷列祖列宗永存的宗教祭祀仪式的责任;婚外情人收养是一种供给情人的途径,它引起对收养人财产的合法分享。这也因为日本的收养概念和亲子关系概念远远宽于双亲与未成年子女间的关系的概念;在日本,收养可以用来逃减遗产税,这是因为它是征收个人继承税而不是征收遗产整体的遗产税。⑦逃税收养还被逃税审查机率很小所刺激。原因之一是税务局在审查方面相当谨慎节制,因为收养之类的家务事的调查往往包括稳私争议。
二、结论
在对收养问题的研究方面。收养类型的研究,国内主要是以族内收养和族外收养两种主要的形式,而收继的问题则无可避免的与中国的宗族制度深刻的关联,这也是学者集中探讨的主要领域之一。国外的收养类型则是较为丰富,如古巴比伦对婴儿、成年男子和奴隶的收养,日本对女婿、婚外情人收养等,基本不存在联系宗族的问题。收养目的研究,通过中外的对比可以发现,收养的目的存在很明显的差异,国外古代的收养行为更多是以经济利益行为为目的,存在很明显的金钱交易关系,而国内的收养则是更多与传统灵魂观念。
在学科方面,研究收养问题时除了从社会理论视角思考外,更多的学者是侧重在了法学上,关注的是收养法律的完善及法制对收养行为存在的缺陷、收养双方权益义务保障完善等方面的问题。
在研究方法上面,鉴于社会学科的特殊性,基本仍然是以定性理论研究为主,也有文献通过定性研究法来探讨个别问题。
我国当前的收养在宗族逐渐弱化的情况下,主要应该是非亲属间的收养,那么对于这种非亲属的收养存在的社会功能如调节人口和财产,补充家庭劳动力等又如何;其次,对于少数民族收养问题的研究很少,我国也存在跨民族收养,那么同样也可以关注被收养孩童的双重文化社会化问题。
参考文献:
[1],《Agnatesandoutsiders:adoptioninchineselineage》,JOURNALOFGUANGXI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
[2]毛立平,《19世纪收继问题研究――以安徽为中心》,《安徽史学》,2006年第2期
[3]林济,《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俗与南北方宗族社会》,《中国农史》2003
[4]易健雄、蒲奕,《养老与收养――论我国步入老年型社会后收养制度的完善》,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10月
[5]李海峰,《古巴比伦人的收养制度》,《世界民族》2006年第2期
[6]霍文勇、吴宇虹,《古代亚述奴孜地区土地所有权和收养问题研究》,历史教学,2005
[7],《SonsandLoversAdoptioninJapan》,《AmericanJournalofComparativeLaw》1992
注释:
①,《Agnatesandoutsiders:adoptioninchineselineage》,JOURNALOFGUANGXI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
②毛立平,《19世纪收继问题研究――以安徽为中心》,《安徽史学》,2006年第2期
③毛立平,《19世纪收继问题研究――以安徽为中心》,《安徽史学》,2006年第2期
④李海峰,《古巴比伦人的收养制度》,《世界民族》2006年第2期
⑤霍文勇、吴宇虹,《古代亚述奴孜地区土地所有权和收养问题研究》,历史教学,2005
⑥易健雄、蒲奕,《养老与收养――论我国步入老年型社会后收养制度的完善》,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10月
⑦,《SonsandLoversAdoptioninJapan》,《AmericanJournalofComparativeLaw》1992
1/view-29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