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南理工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
(200 —200 学年第学期)
教学院(部) 专业班级课程名称任课教师
学号
姓名
班级
平时成绩记录
平时
成绩
口语
成绩
期考成绩
考勤
记录
作业
记录
注:填写要求请参考说明。
湖南理工学院
学生成绩记录册
教学院
专业班级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200 ----200 学年第学期
授课班级层次:
同时授课人数
备注
教材名称
作者
出版社
计划总学时: 其中理论教学时,实践性教学时
理论教学周数:
周学时:
实践性教学周数:
教学思路及进程安排:
考核方式:
学期成绩分析表
分
析
人
数
项
目
成绩分段
平均成绩
单科前三名
学生
成绩分析意见
60以下
60
|
69
70
|
69
70
|
79
80
|
89
90
以
上
参
考
人
数
缺
考
人
数
平
均
成
绩
名
次
姓
名
成
绩
期考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期评成绩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任课教师(签名) 系部主任(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1)《学生成绩记录册》是掌握学生学习、出勤、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的重要参考资料之一。每学期开学时发给各任课教师,学期末考试后交学生所在教学院,教学院再按专业班级统一交教务处。
(2)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本页各栏内容,同教材、同教学进度的课程可按专业填写一份。考试科目以百分制计分,考查科目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分。期评不及格者用红笔标注。学生各项成绩不得涂改。
(3)每学期新课结束时,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审查学生参加期考的资格。对于无资格参加期考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报告教学院部、教务处。
(4)“平时成绩”包括作业、听课、出勤等,各项所占比例由教研室或任课教师确定,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原则上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分项考核的课程应在“考核方式”一栏中说明,各项比例应标注清楚。
(5)期评成绩小数点以后的数字,按四舍五入处理。
(6)凡跟班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其成绩另外单独给出,并注明重修。
(7)各科成绩填写一式两份交学生所在系,公共基础课成绩填写一式三份,交学生所在教学院两份和教师所在教学院部一份。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学生成绩登记表》是掌握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体现任课教师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参考资料之一。每学期开学时,各任课教师可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期末考试后,将所有成绩输入成绩管理系统,然后将输机后的成绩打印出来,连同手写的《学生成绩记录册》一并交学生所在教学院,再由学生所在教学院按专业年级班级装订成册统一交教务处。
2、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各栏内容,同教材,同教学进度的课程可按专业填写一份。考试科目以百分制计分,考查科目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分。期评不及格者用红笔标注(输机后打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