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初次领购地税发票.doc

格式:doc   大小:49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初次领购地税发票.doc

上传人:phl19870121 2017/8/22 文件大小:4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初次领购地税发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初次领购地税发票
项目
说明
事项名称
发票管理――初次领购地税发票
业务概述
适用于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事项类别
服务类
业务分类
发票管理
税种分类
服务对象
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
办理机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
申办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薄。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应提交表格
《发票领购申请表》1份
申办材料
(1)《发票领购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发票专用章印模;
(4)负责领购发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购买交通运输类发票需提供交通运输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水路运输许可证;
(6)《发票领购申请表》的经营项目包含“技术贸易”的,应提供科技局颁发的技术贸易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国际海运业运输”、“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的,应提供交通部颁发的批文;经营项目包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应提供经厦门市贸易发展局登记备案的《国际货代企业备案表》。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流程
领表-提出申请-领取发票领购簿。
领表:纳税人在纳税服务厅领取《发票领购申请表》,或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