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B股市场投资价值分析
1
一、证监会对B股投资者的规定
,法人和其他组织;
,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
2
B股委托及其纠纷防范
所谓B股委托是指委托人(可以投资B股的人)委托他人以自己名义替其操作B股买卖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目前,委托人一般选择全权委托,受托人不仅可代委托人买卖B股,还可以支取其帐户上的款项。如果受托人恶意代理,取款自用,低卖高买,就可能产生纠纷。
3
B股委托及其纠纷防范:
委托人在授权时一要慎重选择代理人;
一定要选择自己有较深了解;
认为可以信赖的人;
要慎重选择授权事项(如可以不、选择让受托人代为取款);
以免纠纷的发生。
4
委托人和受托人“假委托”。
这种规避法律的受托人应有防范:
1、可以不让委托人知道自己开户的证券营业部;
2、可以设置密码让委托人即使有合法的身份也无法买卖B股、支取款项。
5
二、B股市场的困境分析
市场困境
据统计,97年股流通市值与96年相比, %, %,而深市B股减少12%,%。
6
二、B股市场的困境分析
市场定位模糊 B股市场建立的初衷是将其定位于“开辟一条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出发点是在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条件下吸引境外资金的特定的市场安排,具有“过渡性”。
7
二、B股市场的困境分析
制度设计不合理
1、对投资者主体的限制(境内投资者不准进入),一方面减少了投资群体的规模;另一方面缺乏散户基础,加上市场规模偏小, 使得目前市场投资主体进出极其不便, 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
2、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非对称性(发行在境外,交易在境内),使得B股市场的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信息和股票交易信息了解不便, 加之境内对上市公司经营及信息披露监管低效, 降低了境外投资者投资B股的信心和热情。
8
二、B股市场的困境分析
制度设计不合理
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有别于国际规则, 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和国际规则不一致,使得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判断上有相当大的偏差,不利于投资策略的设计和调整。
交易制度不合理。现有制度难以在市场的透明度及交易的规范化方面达到应有的标准要求,使得市场隐含的不确定性加大缺乏相应的衍生工具,境外机构投资者难以规避风险。
9
三、改革B股市场的政策建议
明确B股的市场定位。 1、不能将B股仅定位于“筹集外资”,其角色与境外上市有些冲突和重复。B股市场定位应该是“引导国内证券市场走向国际舞台”; 2、创建民营企业筹、投资的实验市场 B股相比H股、红筹股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即没有明确的“卖点”──境外投资人若想投资于中国的大型国企,则H股为当然的选择;而若想投资于政府的市政资产,则红筹所代表的政府信用和注资潜力显然也大于B股公司。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