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莞市东莞中学章程
(2015年5月11日经东莞中学第十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15年5月12日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审定通过,2015年6月10日经东莞市教育局核准同意,自2015年6月11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东莞市东莞中学(以下简称学校)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最初名为东莞学堂,先后更名为东莞初级师范学堂、东莞中学堂、东莞县立中学校,1950年改名为东莞中学。历经几代人传承与创新,学校已经成为一所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百年老校。
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校,探索现代学校管理规律,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保障素质教育及“自主、和谐、共同发展”教育理念的全面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中文全称为东莞市东莞中学,英文全称为DONGGUAN MIDDLE SCHOOL;住所地址为东莞市莞城区东正路62号,邮政编码为523005;官方网址为:名为博名称为“东莞中学”,微信公众号名为“东莞中学”。
第二条学校为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由东莞市教育局管理。学校为实施三年学制的普通高中教育的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符合东莞市相关条件的学生。办学规模为三个年级56个班级,学生人数约2700人。
第四条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第二章理念文化
第五条学校办学宗旨为“对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的健全人格,张扬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的特长,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思想基础、能力基础、情感基础、生活基础。
学校办学理念为“自主、和谐、共同发展”,在办学中充分尊重师生的生命主体意识,在课程设置、文化建设等方面为学生个性、思想和创造力的发展搭建广阔的平台。
学校办学特色为“教育生态平衡”,用生态平衡的观点理解、认识教育,致力于营造宽松、和谐的校园环境,把理解、尊重、宽容、开明、科学、智慧、前瞻的教育精神渗透到教育的全过程,使我们的教育既顺乎天性,又有适度规范,既全面发展,又充分尊重生命个体的自主选择。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为:办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能与世界先进教育对话的国内一流的学校。
第七条学校的优良传统是“追求真理,思考人生,报效祖国,服务社会”。
第八条学校的教风是“严、勤、细、实”。学校的学风是“遵师守纪、勤学苦练”。
第九条学校从学生实际出发,广泛开展受学生欢迎的文化活动,如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毕业典礼、朝阳读书活动、学子讲堂、校友讲座等活动,成立文学社、广播站、电视台、动漫社、棋社、话剧社、舞蹈队等社团和各种课外兴趣小组,将歌剧、交响乐、芭蕾舞等高雅艺术引进校园。
第十条学校校徽和学校标识依次为
校徽
学校标识
校报为《莞中通讯》,校庆纪念日为11月10日。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提升质量”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学、德育、后勤等具体工作。
中国共产党东莞市东莞中学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十三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
(二)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提议副校长人选,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维护学校秩序;
(四)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五)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六)负责师资员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中国共产党东莞市东莞中学委员会,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成立中国共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