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部施工生产的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及各架子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生产所在地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对施工生产环境保护的要求,从事施工及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努力降低施工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做好环境保护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条件,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平齐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各架子队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安质环保部负责整个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2、各架子队应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明确并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3、项目经理部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设主管环境保护的副队长(副经理),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环境管理过程中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编制环境管理方案;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应急预案;对施工过程环境状态进行控制及管理。
(三)项目经理部安质环保部负责施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的能源、物资消耗及化学危险品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及机械设备对环境保护构成影响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五)项目经理部综合部负责对全体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办公、消防、生活及后勤管理等工作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部要针对施工项目特点,按照施工承诺以及业主的要求,以消除对环境有害的影响为目的,确定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2、环境保护计划
工程项目施工前各队组织对施工及生活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进行调查,根据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项目部、九局、项目部的管理办法,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计划和具体措施,确保实现规定区域的环保目标、指标。
3、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各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和培训教育工作,并要落到实处,将环境保护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有“
四新”内容的工程项目,在其使用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保护方面知识的培训。
4、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评价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施工组织设计,共同识别、评价出施工项目中各区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每年初项目安质环保部,根据各工程项目的调查及评价进行归纳梳理,评价出本单位的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污染源,并上报九局安质环保部,九局安质环保部根据上报的内容评价出九局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污染源。
5、污染源控制
各队要根据局及项目部评价出的重大污染源及环境因素,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
6、监督检查
项目部安质环保部负责对项目部内各队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或不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环境保护检查,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7、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企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