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
制作人:刘久儒
2006年3月
治安管理处罚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这次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符合中国国情,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的需要,也符合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有利于防止侵犯公民权利。
现在, 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主要内容
十大看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四大亮点:宽严适度 程序严格 处罚规范
核心关注:保护公民权利
十大看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看点1】警察不得违反11条规定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法律同时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刑讯逼供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还明确了人民警察不得违反的11条规定,以及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人民警察应当回避的三种情形。
十大看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看点2】四种情形将被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法律同时规定,有四种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将被从重处罚,即: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十大看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看点3】询问最长不得超24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十大看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看点4】不服处罚可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大看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看点5】胁迫他人乞讨等受罚;强讨强要受罚;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法律还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十大看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看点6】“宠物扰民”要被警告;制造噪音扰人生活将受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大看点:尊重和保障人权
【看点7】 16至18岁初犯不拘留
为体现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重在教育的精神,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