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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娟【摘要】本文试图通过对皖中一个村庄的个案访谈引出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宗族问题的新发展:日渐式微还是渐趋复兴?并从中折射出社会加速转型期农村社会发展的新特点。
【关键词】宗族宗族主义中间组织反思性
一、宗族问题:现状与原因分析
田村位于G镇之北,与S镇接壤,全村172户,为单姓的家族聚居村落,其中赵姓占90%左右,也有少数方、邓、李等外姓。在与村民交谈的过程中,笔者并未明显感觉到宗族的力量,赵氏的头人很少在村治中彰显实力,村里剩下的也多是留守在家的妇女、儿童和老人。遇到干旱时节,需要开展集体打水、修路等合作工程时,村民一般都是集体商量。公共集体事业一般由集体动员,共同决策。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当代中国广大农村的大部分地区已缺少宗族网络维持的激励诱因机制,新的社会流动和生活方式已经冲破了旧式制度的运转框架。这一点与弗里德曼的论述不同。他认为因宗族内部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产生的不平均的制度是中国农村家族组织存在的原因,这种制度可以使地方相对获得保护,以免受到强大邻族的伤害,并使国家权力不至于过分侵害地方的利益。因而可以说宗族是一种家庭基础上的自我保护机制。“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正如许多批评家指出的,在传统社会往往我们加入的是一种跨宗族、跨姓氏的组织,建立一种“跨家族的地域性联合防卫系统”。这在现代社会尤其突出,社会时空的不断“抽离”和“脱距”已经剥离了人们对血缘、姻缘等亲缘关系组成的网络的依赖。
田村作为G镇所属的众多自然村之一,宗族的作用已日渐削弱。在解放后自上而下的全民社会运动中,国家的权力牢固地控制着农村的一切,宗族已无藏身之地。尽管宗族的规模明显缩小甚至消失,但实体的萎缩并没肃清人们思想上的“宗族情结”,也许正是在这个契机上,人们要尽全力去抓住最后的“安全感”,体现了人类挽救自身已遭破坏的“例行化的日常生活”的一种本体性努力。然而在当代社会快速转型时期,如果说宗族对农村地区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运行仍然有某种功能的话,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功能呢?宗族组织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对现代化的进程有什么影响?如何利用宗族的正功能,抑制其反功能,不干预宗族发展的体制内行为?这些都是我们现在关注农村发展时不可回避的问题。
学术界普遍认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广大农村日益兴盛的宗法组织是与中国现代化目标背道而驰的。何清涟认为:由于广大农民的价值观仍然兼容着一种对家族的期待,在国家政权从乡村撤出、权力出现空缺之际,血缘关系的义务和便利很容易使农民把信任转移到同姓同宗人身上,从而完成了心理上的权力转移,这种转移体现又加深了中国的家族本位思想。“小农经济制度”的恢复,使农民更加依赖各自的家族网络,每年的抢种、抢收、耕地、耙地都需要人力、物力,而紧密的宗族网络为农民提供了社会的、人力的资源,减少了农民的生产成本。费孝通先生提到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松驰的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权力是教化性的,是一种“父亲式的”权力,既不是契约性的“同意权力”,也不是强制性的“横暴权力”,这种权力更多的依据来源于“差序格局”中的亲疏远近关系,一种威望和世风习俗。费先生称这种权力类型为“长老政治”。而宗族的力量与长老统治是有亲和性的,个体的服从和威望往往决定于其在宗族等级中的位次,宗族网络结中的个体位置是乡土社会这种权力运作的载体,宗族是乡土社会权力运作的代理人。“无讼”社会更多地是依靠族人的威望和传统的风俗习惯来处理村民日常的矛盾和纠纷。传统和现代的碰撞有时并不是我们所想的如此对立和激烈,我们发现更多的时候在走向现代性的道路上是互涵和交迭的,转型时期更赋予了这种特征,在田村这种特征投射到赵氏头人LP身上,我们可以管中窥豹。
Z镇田村的LP是田村的头面人物,既是田村赵氏宗族各种仪式如祭祀祖先的组织者和主持者,也承担着重续家谱的重任,因而在同族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但是他告诉笔者现在宗族组织已经名存实亡了。实际上,原先封闭的乡土社会在现代化的道路受到工业文明的强烈冲击后而逐步打开,传统观念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在LP看来,宗族再也不能重现往日盛势了。与其说复兴,不如说是农民对一直未完全消逝的宗族伦理的一种残喘,这种残喘因中国城市化步代的加快和城乡流动速率的加速冲破了传统的固化的静态的社会结构,撕破了农村成员脉脉含情的初级关系的面纱而愈发奄奄一息。
二、非制度化权力:宗族问题的另一种解读
宗族权和基层权存在着一种此盛彼衰、此消彼长的关系,土地、血缘、农业文明与农民有一种天然亲和性,实际上在农村族权一直未消失过。透过失望的LP,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他企图控制宗族的一种折射。宗族是挥之不去的心理沉淀物,它在几千年的封建王朝中发挥了无法抹煞的作用,至今我们仍可以看到这种思想观念的遗迹在新时期农村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以下是笔者在访谈中得到的关于宗族在农村社区田村的影响的几个案例。
案例1利用宗族大姓欺压乡里的“小五子”。
被田村邻庄人称为“小五子”的人,曾因抢劫、流氓罪入狱3年,1998年刑满释放后,依旧横行乡里,巧取豪夺。他经常以“挂门套”为名义向乡民兜售各种劣质茶叶、画匾年画等。村民告诉我:“小五子”之所以如此蛮横,全仗着家族势力,若有村民不满反抗,其家往往遭到“小五子”家族“地毯式”洗劫。在宅基地划分、分田分水上,此人也总是占尽便宜。
案例2弱势边缘群体受到忽视和排挤。
上文已述,田村主要以赵氏为主,但也有方、邓、李、曾等姓氏,赵氏村民认为邓、李、曾等姓氏不是同宗同姓,虽不明里挑出,但平时总是处处对他们的正当权益进行种种阻挠。田村重新分配土地,因为“先来后到”的不成文惯例,后搬来的邓、李姓氏没有分得应有的土地,且迁来之时所耕种土地是别的农户“赠送”的土壤贫瘠难以耕种的弃田,连邓姓的孩子也被赵姓的孩童以“蛮子”称之。其他杂姓也不同程度地受到赵姓的排挤,这种排挤更多的表现为心理上的排斥,通过孩子们的打骂和发生冲突时的谩骂表现出来。
三、宗族与现代化的调试
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在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组织,即第三部门,哈贝马斯称之为“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的存在是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减压缓冲器,当下的中国广大农村中间组织一直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处在一种渴望得到归属安全感的迷惘中,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分得太散,统得不够。宗族组织的复燃可以说正是对这种境遇的补白,这种补白与中国传统文化上的家族本位一拍即合,便立即再产生了新的权力机制。
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用结构的二元性来解释行动者与结构的建构关系。吉氏认为结构并不是外在于行动者,而是不断地卷入行动的生产和再生产,作为行动者的个体不断地对自身进行“反思地调控”,个体的这种反思性是现代性的动力来源之一。作为行动者主体的农民,在行动中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不断地进行反思和调控,这样的结果导致农村对制度规则和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并重构原先制约他们的结构。宗族的复兴是两方面的产物,一方面是中间组织的匮乏,另一方面是农民内心一直都存在着某种心理遗迹。这种反思性有时导致了行动者起初意想不到的后果,因而并非都具有“合乎理性”的特征,宗族的复兴是农民处理自己每况愈下的越来越稀疏的松散人群联系网络的众多反思性后果之一,在没有找到替代性选择之前,目前的行为是维持自己“生存伦理”的一种妥善调整。
宗族复兴是一种向旧文化的复归,它再造了传统社会系统对个人予以控制的环境,个人直接向社会负责的“个人-国家”模式退化为家族向社会负责的“个人-家族-社会”模式。这与现代性所提倡的个人个性发展是相违背的,宗族内部管理保留着家长制的管理模式,以长幼亲疏立序,终身制的管理体制容易造成个人武断的选择,宗族成员各自投入太多感情牵涉,往往感情用事。宗族组织内部流动少,组织弹性系数低,容易造成累积性的不平等,不利于现代性精神的培养。而今,旧式宗族承载的政治、教化、经济功能已经挪移,大量农村青年的外出使农村本已式微的宗族组织面临难以维继的局面。宗族复兴也许只是对乡村权力一时缺损的回光返照,无情的历史将会轻轻地把它碾碎,“象征性的仪式”也许还会保留一段时间,可以让包括田村村民在内的广大农民有一个逐渐接受和认识的过渡时间;未来的社会是以工业文明建立的科层制管理模式为主导的理性社会,它将逐步涤荡我们心中的宗族观念及家长制的管理遗风。但是如何实现这种过渡将是一个策略性的问题。访谈中,笔者发现一般乡村有威望的族人往往是该家族的精英,精于权力的运作,是“意见领袖”,村民自治要善于利用这些“头人”的社会资本的信任资源,以为村庄发展所用。要想真正发挥村民自治的功能,这些乡村精英的支持是不可或缺的。实现妥善的过渡,把农民由对家族的信任转移到村民委员会上来,以实现权力的转移,将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主题。宗族在农村地区的发展不仅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也与民间公共领域的发展、第三部门的培育有密切的联系。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不应只是经济发达社会的出现,也是一种新型人际关系的确立。
四、宗族政策选择
实际上,多数宗族没有表现出多大的破坏性,这说明宗族的一些破坏性功能并不是宗族的根本属性或长期存在的功能特性,更不是宗族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农民欢迎的也不是带破坏性的宗族组织,他们重祭宗族大旗,最基本的理由是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农民对自身历史感、归属感的需求,并不指望依靠宗族来实现某种具体的政治和经济目标。对这样一种客观存在,想用简单的方法来消除是不可能的,当然置之不理也是不可取的,我们要做的明确选择应该是:在科学界定的基础上区别对待。对于作为一种农村同姓同宗者之间俱乐部式的结社形式,作为在村民互助、娱乐、宗教及亲属间抚育、赡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私人性质的团体,可以允许其合法存在,但同时要实施强有力的约束指导和管理。我们可以引导宗族势力按照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重定族规族约,吸纳适应现代社会的理性化的价值观念,按国家法律的要求规范宗族成员的行为,从而实现宗族的创新。
【参考文献】
[1]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问题[M].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
[2]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编(第三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乡村社会变迁[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4]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5]侯钧生: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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