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归侨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较准确掌握我省归侨的人数、分布、职业、经济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好为侨服务的各项工作,促进海内外侨务工作协调发展,并为归侨证发放、建立归侨管理制度打下基础,经办党组研究决定,今年将开展一次全省归侨普查工作。为使普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归侨普查目标任务
(一)通过全省各级侨务部门共同努力,完成对我省归侨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登记,为建立归侨管理制度、制定我省有关归侨政策打下基础。
(二)通过建立全省归侨普查电子软件及归侨资料录入、逐级汇总,建立上下一致的归侨情况数据库。
二、普查范围
户籍在广东省的所有归侨(包括散居城市、散居农村和集中安置归难侨的华侨农场、农垦农场的归侨)都列入本次的普查范围。
三、普查内容
归侨普查包括归侨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原侨居均年收入、纳入低保救济、医保、社会养老保险等基本情况。
四、普查方式
通过侨务部门层层落实归侨普查任务,具体以居委会和村委会为单位,结合派出所或户管员提供的情况及借助以往的侨情普查资料、育龄妇女登记资料、老人协会提供资料、出租屋登记资料、各楼长提供资料等,采取普查员上门逐家逐户派发表格填写核实的方式进行普查,普查登记表由居委会和村委会确认盖章后,报镇社会事务办确认,再统一报县(区)侨办录入归侨资料(华侨农场归侨资料由各农场录入后,直接报所在市侨办汇总);农垦农场归侨资料由各农场录入后,报省农垦总局汇总,再统一报我办。录入后,普查登记表由各县(区)侨办(各华侨农场、农垦农场)保管备查。普查员和电脑录入人员由各县(区)侨办负责培训。
五、普查工作层级和职责分工
(一)省侨办负责指导全省开展归侨普查、普查表格印制、宣传资料印制、汇总各市普查资料、电子软件制作、对各市侨办(外侨局)进行普查方法和归侨数据库使用培训工作。确定普查试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归侨普查工作。
(二)各市侨办(外侨局)负责指导所属县(区)侨办(华侨农场)开展归侨普查、进行普查方法和归侨数据库使用培训、汇总各县(区)侨办归侨普查资料及数据上报省侨办工作。组织开展归侨普查宣传活动,营造归侨普查舆论氛围,协调新闻媒体有序报道。
(三)各县(区)侨办负责指导所属街道、乡镇社会事务办开展归侨普查、进行普查方法培训、归侨普查资料收集、录入及上报市侨办(外侨局)工作。利用电视、报刊宣传归侨普查的方法和意义,让归侨普查工作深入民心。
(四)各街道、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所属居委会、村委开展归侨普查、进行普查方法培训、归侨普查登记表的发放与回收、对归侨普查登记表进行归类整理及上报。利用宣传车、墙报、横额、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五)居委会、村委会负责上门普查登记工作,按照普查登记的要求,逐家逐户地的上门普查登记,确保归侨登记一个不漏。要在每幢楼前、各村口张贴宣传海报,使人人皆知归侨普查工作、主动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六、普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归侨普查工作分五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省展开普查试点
(一)2007年3月初,由侨政处通过有关市侨办布置普查试点工作。拟选择安置归侨较多的两个镇作为普查试点单位,一个是地处山区、人员相对稳定的梅州市梅县程江镇,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