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意见》(浙安监管综〔2006〕76号)和《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06〕96)要求,制定今年我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我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活动,要以科学、安全的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执法年”为契机,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手段,突出严、细、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矿山安全工作基础;通过强化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逐步建立矿山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推动矿山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努力实现全省矿山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下降20%、力争下降30%的总体目标,为建设“平安浙江”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实施条件及范围
今年要在矿山企业全面启动安全标准化活动,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台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均应参加安全标准化活动。各地在选择拟达标矿山企业时必须是具备正规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使用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已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的分台阶(分层)式开采的露天矿山和
“五大系统”硬件齐全的地下矿山。今年全省要求有700家以上的矿山企业能够达到国家和省、市级安全标准化考核标准。
三、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计划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4月至6月):各地要根据省局安全标准化的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所辖矿山企业及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意见》(浙安监管综〔2006〕76号)和《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06〕96),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动员和部署矿山企业参加安全标准化活动,在此基础上,确定安全标准化企业名单。各市于6月20 日前将确定的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名单报送我局。
第二阶段:企业自评阶段(7月至8月):各市要督促参加标准化考核的矿山企业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考评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分系统剖析矿山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把握考核评分标准的尺度,逐项对照考评标准,自觉地、客观地开展自我评分。对存在的各项隐患,要落实
“三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和分析矿山企业考评过程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撰写有深度认识的自评总结报告。
第三阶段:市局检查和分类阶段(9月至10月份):各市对经当地安监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的,由矿山企业提交的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领导小组成立文件、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申请表、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表、浙江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等四份材料进行审核查验,结合矿山近二年安全生产的实际、矿山现场情况及企业的申报等级要求进行初步分类,拟文上报省局。
第四阶段: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份):省、市安监局根据各市推荐的分类情况分别委托相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