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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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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w8888u 2012/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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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四川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提纲)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省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促进我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整治工作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组织管理
由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成立四川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共同制订全省联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组织落实本部门相关工作和联合督导检查。
各市(州)相关行政部门要根据联合整治工作的要求,负责好本部门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川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四川省卫生厅赵万华副厅长
副组长: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健康副局长
四川省经信委翟刚副主任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姜文康副局长
成员:四川省卫生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刘成副处长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金跃调研员
四川省经信委化工医药处张忠辉副处长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兽医兽药处戴正瑞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
四、整治工作原则
(一)联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针对人用和兽用抗菌药物的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整治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确保不留空白。
(二)单位自查与行政督查相结合。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省、市(州)、县三级行政部门要对本部门所辖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纠建并举。通过自查和督查,切实改进和加强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三)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
通过本次联合整治工作,逐步探索、完善我省抗菌药物在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抗菌药物全流程管理体制。
整治工作部门职责及内容
(一)省卫生厅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卫生部门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
动相关内容相结合,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情况。医疗机构成立药事管理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和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国家处方集》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制度。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抗菌药物流通领域监管。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流通领域抗菌药物的监督力度,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政策的监管力度。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抗菌药物生产的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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