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更新调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更好地履行POPs公约义务,实现POPs污染源信息的动态更新以建立POPs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环发[2006]207号)的整体部署,环境保护部于2009年组织开展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与调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实现POPs污染源信息动态更新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能,逐步建立POPs污染源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调查目标
1、完成二恶英类POPs重点排放行业的排放源信息的更新,补充进行二恶英类POPs排放因子监测,进一步评估二恶英类POPs排放状况;
2、完成试点调查区域的流通领域杀虫剂类POPs废弃物信息的更新;扩大完成部分地区流通领域杀虫剂类POPs废弃物现状调查。
二、调查原则与组织形式
(一)调查原则
1、动态申报、长效监管
随着各地经济发展和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大力开展,污染源情况变化较快,有必要建立动态上报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的变化,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各地环保部门应以本次调查为契机,结合本地POPs污染控制与监督管理实施计划的编制,将污染源信息更新和污染控制相结合,逐步实现持续削减和污染监管目标。
2、重点突出、高效有序
本次调查重点在于更新我国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信息,开展二恶英类POPs排放因子补充监测。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高效有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调查工作任务。
3、强化监督、保证质量
为了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根据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督导,对各环节都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4、以点带面、提升能力
通过建立POPs动态申报机制,提升监测、监管等各方面的能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地方队伍建设,为实现本地区二恶英类POPs的持续削减、POPs废弃物的安全处置、改善本地区的环境质量提供支撑。
(二)组织形式
本次调查由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办公室(以下简称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环保部门设立的POPs调查领导小组(或工作组)继续发挥组织作用,精心组织调查工作,按步骤、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
三、技术路线与主要工作任务
(一)基准时间
本次调查的基准年为2008年,所有统计表中的填报信息均以2008年信息为准(标明具体填写年限的除外)。
(二)技术路线
(三)主要工作任务
1、更新调查并研究建立动态申报机制
各地应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环发[2006]207号)确定的组织形式开展工作,以本次调查原则和方法为基础,研究建立POPs信息的动态上报机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二恶英类POPs调查信息更新
本次调查的重点是组织开展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信息更新,2006年已调查企业进行变更信息的填报,新建和未调查企业按照要求填报所有信息。
(2)杀虫剂类POPs扩大调查及信息更新
针对杀虫剂类POPs生产企业的废弃物和污染场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