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江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中村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资源有效整合”为原则,以社会化综合服务管理为依托,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为重点,进一步探索城中村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查禁、打击、防范、控制、教育等工作,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使传销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努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试点单位
洪坞社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三江街道洪坞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由街道副主任李万柳任组长,联居干部孙志华、社区民警曹孝卿、社区书记钱跃光、主任郑小平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干部及各小组长为小组成员。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非法传销活动,增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其主动申报和协助公安等部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出租房屋房东主动申报率达
100%。
(二)建立工作阵地。建立健全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依托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开展工作。全面摸清出租房屋和传销人员底数,建立出租房屋房东小组长会议制度,落实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和日常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政策宣传,提供房屋租赁、就业信息等服务,安装流动人口远程申报系统,并落实专人负责负责登记录入工作。使房屋出租、流动人口信息网上登记率达到100%。
(三)建好“三员”队伍。专职协管员由派出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计生、劳动、卫生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销及计生《婚育证明》、《劳动合同》的查验催办等工作;协管员原则上由社区专(兼)职巡逻队员担任,在专职协管员指导下开展工作;联络员由所在的村民小组长担任,协助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
(四)拓展服务内容。公安、计生、劳动、卫生、文化、民政等部门要经常性开展劳动就业、维权、法律援助、居住、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帮扶救困等活动,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转变,切实增强流动人口对居住地的认同感、归属感。
(五)实行综合管理。整合公安、计生、劳动、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管理效率。
(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辖区刑事发案得到有效控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传销等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辖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时间为6月份。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成立试点工作组织,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动员社区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组织召开出租房房东会议,发放资料,大力宣传《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和传销责任书,进一步提高房东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其申报和协助公安等部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7月-10月。集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