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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情况和具体措施及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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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情况和具体措施及问题.doc

上传人:芳官 2022/12/1 文件大小: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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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情况和具体措施及问题.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情况和具体措施及问题 】是由【芳官】上传分享,文档一共【8】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情况和具体措施及问题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情况和具体措施及问题
张守国[关键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实践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刑事法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政治目标的回应,它的确立表明了我国刑事政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展和完善”。作为刑事政策的践行者之一,我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新时期各项检察工作如何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在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建设过硬队伍,最大限度地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平安和谐迈入新境界,以实际的办案效果展现和谐社会中的司法理念。
一、正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法理依据和现实意义
“宽严相济”是和谐社会法治原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毋庸置疑,强调人权保障以及和谐司法理念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司法实践有着及其重要的指导作用,重点体现在基本要求、程序正当性原则和立法科学性原则等方面。从政策与法律的关系角度考量,社会主义法和党的政策是功能互补但又性质各异的,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两种基本手段。二者所代表的意志属性、表现形式、实现途径以及稳定性和程序化程度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同时,二者间也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即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体现着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要求。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而社会主义法是贯彻实现党的政策不可缺少的基本手段。从实现途径来看,党的政策除了依靠党员和党组织在纪律约束下自觉实现外,还可以进一步上升为国家法律而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换言之,党的政策可向法律转化,这种可转化性决定了党的刑事政策发展到一定阶段也可转化上升为刑事法律。“刑事政策是刑法的灵魂”,当刑事政策纳入刑事立法,就可将政党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获得更有力的实施保障。因此,“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向刑事立法的转化有着法理上的依据,是可以实现其法律化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旦实现法律化,就可以借助法律调整所特有的方式和机制而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革命导师马克思说过,立法者应该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罪行法定原则和程序正当性原则的客观要求决定了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纳入刑事立法非常必要;而刑事立法的科学性原则以及刑事政策向刑事立法的可转化性表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法律化具备了可行性和可能性。因此,刑事立法应当考虑贯彻确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实现其法律化。
二、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理念和认定原则
(一)繁简分流、建立轻案快速办理机制
我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了联席会议,围绕刑事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执法工作机制的完善以及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等方面展开了交流和讨论,就如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机制,共同研制运用措施。《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对事实清楚的轻微刑事案件,建议侦查机关在二十日内移送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在收到案件后,也应在二十日内提起公诉,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使轻案在审前环节上得到快速处理,体现了对犯罪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精神,简化了办案流程,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
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建议或同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我院还对此类案件及时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督促其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及早提交公诉,避免逮捕后无须继续侦查占用较长的羁押期限,原、被告双方满意,适用法律正确,定性准确,减少了办案程序,缩短了办案时间,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大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
对于某些轻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起诉前主动达成赔偿协议的,我院大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减少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减少了社会矛盾,并对犯罪后确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建议中建议法庭从轻处罚,效果显著。
(四)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轻微犯罪实行非刑事化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与他们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有直接关系,若仅因一次情节较轻的犯罪而对其简单地处以刑罚,将他们抛向社会,必然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并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在办理两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指定办案经验较丰富、善于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的女干警专人负责,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握“六个注重”,即注重实体把关、注重程序规范、注重区别对待、注重年龄复核、注重权益保护、注重挖根除恶。与所在学校、单位及社区、村委会见面。掌握其平时学****工作、交友等社会交往情况及外界环境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共同制定帮教措施加以纠正,使失足未成年人被判处缓刑、管制、拘役或刑满释放后,能继续落实帮教措施,促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新人。
三、促进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地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自觉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从立法、执法等环节,探求落实政策的措施,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一)实体方面
首先要合理收缩法定的犯罪圈,实行立法上的非犯罪化。非犯罪化是指本来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基于某种刑事政策的要求,不作为犯罪处理。立法上的非犯罪化是指将本来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通过立法方式将其从犯罪范围内去除,以合理配置刑罚资源为目标,适度调整犯罪类型和量刑幅度。其次,严格收缩罪行范围,实行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即刑法虽然规定为犯罪,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在司法过程中对这种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能用其他法律手段可以调整且更为有利的违法行为尽量不用刑罚手段调整。一是无被害人犯罪;如赌博罪,实际上在执法中,已经作了非犯罪化处理。(下转51页)(上接49页)二是可以通过道德或者其他法律调整的犯罪;如亲属之间的盗窃,事后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再次,尽可能判处非监禁刑,执行上尽量非监禁化。即对犯罪分子实行管制、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等,这种非监禁刑相对于监禁刑而言,由于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使其在比较自由的状态下承受法律后果,因而是刑法轻缓化的体现。非监禁化是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多适用于社区、缓刑和假释等。对罪轻、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中止犯、防卫过当犯、避险过当犯、未成年人犯、有立功表现或投案自首的初犯、偶犯等尽量不适用监禁刑。
(二)程序方面
合理扩大自诉案件的范围,大力推行刑事和解。针对自然人的犯罪,无论如何它首先侵犯的是个人私法益,而非公法益,只要是轻微犯罪,法律应当给予个人一定的自由选择权,这是犯罪自诉制度存在的基础。在犯罪还无法消除的社会发展阶段,能够避免公权利的强制性介入而又能保持安定的社会应当是最和谐的。因此,在不危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应当设立最大的犯罪自诉合理范围,让当事人双方有机会自行和解,通过恢复性程序实现恢复性结果,以保护被害人利益和化解矛盾纠纷,达成和解协议,中止诉讼程序。应适当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落实“两部一高”《意见》,扩大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既节省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又有利于被告人权利的司法保障,减少刑事司法程序对被告人的不良影响。应最大范围地使用相对不起诉,对罪轻、悔罪表现好、明显可判缓刑或免刑的应作不起诉处理,通过严格规范不起诉的条件与标准确保案件质量,防止不起诉权的滥用。应建立轻微犯罪的暂缓起诉制度。对罪轻、悔罪表现好、刑期在三年以下的,特别是未成年人,可以考虑采取确定标准和考察期,并附加一定的条件,交纳足够数量的保证金,再健全监督考评机制等方式实行缓诉制度。对考察期内确已改邪归正的予以结案中止诉讼,对继续违法的及时适用强制措施,依法提起公诉。
(三)慎用逮捕措施
司法实践中要正确行使审查逮捕职能,准确把握案件性质。逮捕是所有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羁押的时间较长,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时为止。我院行使审查逮捕职能时始终保持谨慎态度,严格依法办事。对于轻微犯罪,尤其是未成年人、弱势群体实施的轻微犯罪,亲友、邻里、同事间发生的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2007年,因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已履行的情况下,依法不予批准逮捕的2人,公安机关撤回提请批准逮捕的2人。对于不捕的案件,同时建立说理机制,以取得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四)优化办案体制
在查办职务犯罪及渎职侵权案件中,应大力推广人性化办案方式。对此,我院积极探索“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努力做到法的公正与情的关怀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侦查时,将责任意识和人文关怀贯穿于办案的每一环节,注重从社会效益及人性的角度出发,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考虑发案单位、涉案人员及亲属的切身利益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人权。既注重对有罪、罪重证据的收集,也注重对罪轻、无罪证据的收集。慎用强制措施,对采取逮捕以外的其他强制措施不影响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不予逮捕。不随意扣押、冻结涉案单位的账户或者重要业务资料。□
(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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