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龙川县第一中学初中部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LCCG2015-01
委托单位:龙川县第一中学初中部
采购代理机构: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
一、合格的投标人: 4
二、项目说明: 4
三、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 5
四、商务要求 5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10
一、说明 11
二、招标文件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五、开标、评标定标 18
六、质疑 20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1
八、适用法律 20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1
十、相关表格 23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24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1
一、自查表 32
二、资格性文件 31
三、商务部分 35
四、技术部分 43
五、价格部分 48
六、其他 51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龙川县第一中学初中部的委托,对龙川县第一中学初中部办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LCCG2015-01
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第一中学初中部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详见用户需求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6日起至 2015年2月12日期间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售后不退。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62-6896831 / 0762-689683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及所需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联系人的身份证;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须提供原件核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 2015年2月6日至 2015 年2月12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三楼)。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3月6日上午10时。
开标评标地点: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三楼)。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式
(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川县第一中学初中部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62-6988939
采购代理机构: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川支行
帐号:2006002909020112339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 0762-6896831
传真: 0762-6388555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三楼
采购信息查询: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ttp://heyuan.)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龙川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0762-6880082
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6日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一、合格的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河源地区)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有效的工商注册证明材料);
。
二、项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