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邢台市桥东区人大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邢台市桥东区人大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科学、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五、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六、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消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决议;撤消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决定和命令;
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本级代理检察长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区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各委、各局的主任、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消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机构设置
邢台市桥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经济科、人事代表科)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邢台市桥东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行政
正处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413 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邢台市财政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 41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 413 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 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37 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 92 万元,主要用正常公用经费、人大会议、代表培训视察、调研、订报、。换届经费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6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7年是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扣区八次党代会和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扎实推进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换届首年新跨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桥东作出新的贡献。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突出发展要务,努力在服务中心大局上谋求新作为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推进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盯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实施,就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适时做出决议决定,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着力加强对重大规划的监督。重点加大对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监督。围绕历史文化核心区、上东生态休闲区、中央商务区、豫让新区等重点项目,加大监督、推进力度,助推项目的落地、实施;着眼“大商贸、大文化、大健康、大数据”四大产业,监督和支持政府加快现代化服务业强区建设;密切关注棚户区改造、路网建设、社区建设等关系民生福祉的建设进度,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在棚户区改造方面的专项报告。
加强经济运行监督,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严格贯彻实施预算法,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