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险作业安全
11-1 安全作业许可程序
一、目的:
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
二、说明:
危险作业:指动火作业(含防爆区动火、非防爆区动火、防爆区使用非防爆电器及非防爆电动设备)、受限空间作业(含防爆区入槽与非防爆区入槽,及进入其他封闭或半封闭空间)、高架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
动火作业:除维修工场外,工厂区内任何地方,在进行下列工作前,均需申请《动火安全作业证》:
非防爆区:(公司示意图如附件)
使用气焊机或电焊机焊接。
使用氧气、乙炔切割。
砂轮切割机或易产生火花的设备。
防爆区:(公司示意图如附件)
1)使用非防爆型电器及非防爆电动设备。
2)使用气焊机或电焊机焊接。
3)使用氧气、乙炔切割。
敲击、凿孔、手工具等能产生火花的工作。
受限空间作业:任何人欲进入塔槽、油桶、反应器、容器、涵洞或其它通风不良的密闭或半封闭场所等。
高架作业:人员从事距坠落基准面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吊装作业:利用移动式起重机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
动土作业:包括防爆区机器挖土、打桩等作业。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或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检修及抢修时,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的情况下盲板抽堵作业。
设备检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三、所有危险作业须申请安全作业证,被受权人审查、审批可后方可施工。安全作业证包括:动火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及断路作业通知单、动土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多项危险作业同时同地点进行时,应分别办理各项危险作业安全工作许可证。
四、危险作业之安全作业证审批规定:
1、安全作业证须由下列被规定的***、审查、审批人员签证后始得生效:
辖区单位值班主管或领班。
本厂施工单位主管及监工、施工人员。
辖区课长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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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干事。
承揽商现场负责人及施工人员。(有承揽商作业时)
安全警戒员。
安环管理员。
辖区经理阶、安环主管。
厂长在安全工作许可证签核时认为须会签的有关人员。
10)各项危险作业之安全作业证的办理人、审查人、审批人及审批程序须依11-1-1、11-1-2、11-1-3、11-1-4、11-1-5、11-1-6、11-1-7、11-1-8之各危险作业安全规范办理。
2、所有被授权审批安全作业证者,在审批之前必须确认现场环境设备施工等安全无误后才可审批该项作业,并确实掌握及预防从事作业时可能发生的状况。
五、职责:
1、本厂施工单位监工或领班阶(含)以上主管:
申请并填写安全作业证。
联系有关人员审查及审批安全作业证。
本厂施工领班阶(含)以上主管应负责入槽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电气室及操作盘面上的AG开关,必须依据电机设备上锁程序上锁,并在现场AG开关上挂“严禁操作”牌。
所有通往塔槽或类似设备的危险性液体、气体及蒸气管线应予以分离隔绝,或把阀门关闭,排放阀打开,确认无误后,于阀门处加挂“严禁操作”牌,新鲜空气导入该桶槽直到人员不再入槽作业为止。
入槽前不得以氮气或惰性气体清净塔槽,假如必须以其来处理作业时,在入槽前应再以新鲜空气清净之,%以上人员方可入槽。
检视从事作业区是否合乎安全工作许可证上之规定,并确认一切安全措施无安全顾虑后方可令施工人员入槽。
指导修护、清理人员安全工作方法及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人员在工作进行中应注意四周情况变化,一旦状况有所改变而影响到安全时,立即请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离开危险场所。
督导所属人员实施预知危险。
2、辖区单位值班主管(含领班)
检视热作地区环境,注意安全检点事项及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并准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待命。
进行入槽作业前要详细检查是否按照清槽手则步骤进行及是否合乎安全工作许可证的规定后,方可作业。
督导所属人员实施预知危险。
3、安环干事
复检安全工作许可地区的安全状况。
检查工作中所需的安全设备是否齐全。
以测爆器测量是否有易爆气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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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并以仪器测量塔槽内的气体是否有碍健康或安全。
4、辖区股长阶及以上主管
检查所有设备是否合乎安全规定。
指定待命人员随时监视应变突发状况。
在热作、入槽、高架作业进行中须注意四周情况变化,以防突发状况影响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必要时制止其继续施工。
确认无安全顾虑后,审查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