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单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规定
为确保单位的安全,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应制定规范的单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单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单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单位的内务管理工作,确保单位的安全和整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人员出入保卫
(一)积极维护单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感。
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进入办公场所;
2、不得私带公物出单位变为己有;
3、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二)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接待工作。首先询问来意,并做好登记,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记录好离开时间,并存档备查。
二、单位财产保卫
每天下班后,各科室要关掉用电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火、防盗、保证安全,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二)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三)如有窃案发生,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单位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
三、保安人员的职责:
(一)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二)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三)维护单位秩序;
(四)单位内警戒警备事项;
(五)单位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六)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七)单位大门值勤。
单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各级主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与生产、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第五条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责任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制度;
三、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经济民警队的管理,提高保卫工作人员的素质;
四、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五、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隐患漏洞,及时采取措施。
第六条各单位保卫机构的设立或撤销,保卫人员的配备或调整,应征得当地公安机关同意,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保卫工作必需的经费,应列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
第七条各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安全保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自觉性;
二、落实防特、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
三、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本单位职工、家属、常住(或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纠纷;
四、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本单位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建立下列安全保卫制度: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现金、有价证券、文物及其他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枪支弹药和其他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四、要害部门(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五、机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六、重大治安情况报告制度;
七、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八、其他有关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保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完成公安机关下达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
第十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群众性的治保、消防、护厂、护校组织,搞好治安联防。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二、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三、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四、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