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镇殡葬管理工作实务
舟山市民政助理员培训班
二O一O年九月
道,可道,非常道
引申义:大家平常在做在说的道理、经验,不完全是我今天说出来的道理、经验,以后,你们去实践别人的道理、经验,也不会完全是我今天说的这些,里面会有许多新的原素。
课件要点
&乡镇殡葬管理服务环节
&法规依据
&实务与法规之间的矛盾
&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解决办法
乡镇殡葬管理服务环节
管理+服务
葬法
移风易俗
二沿五区
葬
火化
殡仪服务环节
祭祀、斋饭等活动
火化环节
念经道场等法事
葬法管理环节
老坟
深埋
海葬及其他
寄存
公益性墓地
公墓
葬
葬后管理
公益性墓地管理
老坟管理,
二沿五区坟墓整治
及开发建设拆迁
拆迁坟墓进入
公益性墓地
法规依据
国家:殡葬管理条例1997;
民政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09
省政府:殡葬管理条例1997,公墓管理办法1999,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通知2004
市政府:同上
县(区)及乡镇(街道)出台的有关规定:集中办丧、陵塔(骨灰堂)安葬、二次骸骨火化、坟墓拆迁补偿办法等。
法规方面总体评价: 法规严重滞后,管理依据缺乏,造成各地无所适从,各种殡葬形式同时存在。建议: 多研究民政部指导意见市本级: 尽可能出台规范性文件,规范已经成熟的管理措施,提倡引导符合整体殡葬事业发展方向的行为。
实务与法规之间的矛盾
一、与公墓管理办法之间
公墓管理办法:第七条,,。
实际操作:根据省政府推行生态葬法要求,墓碑平放,斜度不得超过30度。
群众反映:传统观念要“树碑立传”,最难接受的改革。
二、与省殡葬管理条例之间
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
第二十二条,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一般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人口较少、交通不便的地方,可以以村为单位建立。
第二十六条,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主要存放本乡(镇)、村死亡人员的骨灰,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实际操作:各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群众反映:有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