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解读时下中国的新古典自由主义
井建斌
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新古典自由主义言说的盛行及其与“新左派”的学术争论,已成为中国大陆思想界不争的事实。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内核性理论要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对古典宪政自由主义的直接张扬,以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思想为其理论支柱,重点关注的是宪政理念对中国社会转型、制度重建的现实意义;其二是对自由主义经济学说的宣传,以科斯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为其理论支柱,重点强调近二十多年来不断探索着的渐进的经济改革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了最大的利益。社会主义市场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再度提出,使新古典自由主义理念的思潮化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合法性。因此,新古典自由主义思潮便脱颖而出,无庸讳言,成为了九十年代后期重要的文化思潮之一。
        
         一
        
         在对新古典自由主义宪政理论的张扬中,有一种普遍流行的观点认为:以洛克、孟德斯鸠、休谟、斯密、伯克、洪堡、贡斯当、托克维尔、阿可顿等人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才是自由主义的根本;而以边沁、米尔、杜威、拉斯基等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则是自由主义的“插班生”。这是因为这些古典自由主义者从一开始就是从经济角度(财产权与经济自由)切入自由主义的。洛克的自由主义政府学说就是建立在以保护财产权和经济自由等基本人权为政府的根本目的这一命题之上的。同样,二十世纪有重大成就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如哈耶克、弗里德曼、布坎南等)无不以其经济自由主义学说为依托。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在所有制与经济问题上的立场一向是旗帜鲜明的。[1]
        
         时下中国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是这样从纯理论层面来阐明他们的主张:“它的哲学观是经验主义,与先验主义相对而立;它的历史观是试错演进理论,与各种形式的历史决定论相对而立;它的变革观是渐进主义的扩展演化,与激进主义的人为建构相对而立;它在经济上要求市场机制与计划体制相对而立;它在政治上要求代议制民主和宪政法治,既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政,也反对多数人以‘公意’的名义实行群众专政;在伦理上它要求保障个人价值,认为各种价值化约到最后,个人不能化约,不能被牺牲为任何抽象目的的工具”。[2]
        
         在同“新左派”的辩论中,集中体现出了时下中国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对当社会现实的看法:在对基本国情的判断上,认为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是内在的陈旧体制与意识形态,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在对社会弊端的判断上,认为是陈旧的权力机制与市场经济并存,前者寄生于后者、扭曲后者,甚至压制后者。在如何解决社会弊端上,认为从法国革命起源的近代左派政治文化,经过俄国流播进中国,逐渐被发展为登峰造极的“文革”实践,这是一条历史岔道;因此,改革提出否定“文革”,并引进市场机制,是向着世界主流文明艰难回归。只有把市场机制改革延伸到政治体制改革,在制度层面建设种种权力监督机制,宪政治国才能既解决好社会公正,又尽可能避免中国历史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3]
        
         二
        
         新古典自由主义言说在时下中国的盛行,有着其无庸置疑的学术的和现实的合理性,但也有着其无庸讳言的致命弱点。这些致命弱点,总括起来有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