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建五局安装公司劳务(专业)分包供方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管理行为,建立动态的供方管理体系,提高供方整体素质,实现公司与供方的双赢,根据公司新版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对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实行分类分级、年度规划引进、年度考核评价的原则实施。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范围: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考察、引进、考核评价以及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投诉处理,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
理。
第二章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考察、引进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应在年初编制《年度引进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计划》,经公司分管生产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推荐部门应收集供方的有关资料,并填写《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资料表》,随书面报告一起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考察对象必须提供以下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上述五证必须包括年检页。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3、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4、企业和负责人简介。
5、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获奖证书, 竣工验收证明等)。
6、技术力量、施工机械设备、自有周转材料和资金等情况。
7、以上资料必须加盖相应公司的法人印章。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根据《年度引进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计划》并结合初审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是否考察。原则上公司每半年度按《年度引进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计划》集中考察,特殊情况由分公司或项目提前7天上报公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再安排考察。
第七条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成立考察小组,考察小组成员组成:
1、对劳务供方、凡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分包供方的考察,必须有公司分管领导参加,其考察组成员有公司项目管理部、公司商务合约部、以及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2、对其他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考察,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牵头、公司商务合约部、项目部参加进行考察。
第八条考察时必须对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在建项目及办公地点,施工能力、信誉、资质、资金状况进行实地考察和情况摸底,由考察小组成员根据《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察评价指标表》逐项进行评价、打分,并按要求填写《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察评价表》并签署意见。
第九条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考察评价得分按参加评价人员的平均得分计算,平均得分不得少于75分,且各项得分率在70%以上。
第十条公司分管领导根据《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察评价表》、《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察评价指标表》以及相应的工程照片,签署审核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纳入公司《劳务(专业)分包合格供方名录》。
第三章劳务(专业)分包供方的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考核分为公司和项目部两级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项目部考核:
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每季对供方的履约情况进行一次满意度评价,评价方式采取实名制投票形式。满意度以100%为标准,每降低5%,记-1分;每增加5%,记+1分。该分数直接计入项目部对该供方的每季考核评价得分。
2、项目部每季度负责对劳务和专业分包供方作出考核,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双方合同条款进行逐项检查评分,填入《劳务(专业)分包供方检查考核评分表》中。
3、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完成所分包工程后,项目部须对该供方作出整体评价,填写《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考核评定表》,经公司、分公司、分管领导核实后,交工程管理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公司考核:
1、由项目管理部具体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
2、每半年组织一次或不定期对在建项目的劳务(专业)分包供方进行考核。
3、考核采取座谈、查阅内业资料、现场实测实量、季度考核原始记录等方法。
4、《劳务(专业)分包供方检查考核评分表》采取扣分制,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5、检查考核完成后按《检查考核得分汇总表》的得分情况对劳务和专业分包供方进行评价并进行等级评定。
6、同一供方分包两个(含两个)以上项目的工程时,最终考评得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
第十四条根据《检查考核得分汇总表》得分情况将劳务(专业)分包供方分为A(优秀)、B(合格)、C(不合格)3个档次:
1、A(优秀):考评总分在90分(含90分)及其以上,且各项得分率均在80%以上。
2、B(合格):考评总分在75-90分(含75分)之间,且各项得分率均在70%以上。
3、C(不合格):考评总分在75分以下,且各项得分率均在70%以下。
第十五条检查考核、评价、评定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