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乐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放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学校: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放寒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中小学放寒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于2015年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正式放寒假,3月7日开学(农历正月十七)。为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3月4日报到,教职工3月5日报到,住宿生3月6日报到,3月7日正式开学。
二、工作要求
(一)放假前主要工作
1、各学区、各学校要做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学生期末复习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课程改革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本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学业水平考试等各项工作。
2、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严防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各学校要利用家长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通知书、家校通等形式,将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告知学生家长,让家长提前做好学生回家及返校准备工作。
3、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不参加各种非法集会、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引导学生积极践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多做好人好事,用小善行传播社会正能量。教育学生充分认识电子游戏和不健康网络活动的危害,远离游戏厅、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并督促家长做好监护工作。
4、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师生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严防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要通过班会、集体大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南水北调滑冰溺水、防烟花爆竹等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家长并教育学生严禁乘坐农用三轮车、无牌无证机动车;教育师生不酗酒滋事,不参加各种非法集会、传销、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团结互助、尊重他人的良好品质;教育学生不参加未经批准的文化、娱乐等补习班、培训班,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5、要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和刀具排查工作,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任课教师配合,通过思想教育、心理咨询、家校联合等多种形式,认真排查和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杜绝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6、市区规模较大的学校在放假时,要错开学生放假回家时间,并及时与市交警大队联系,指挥来往车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二)放假期间主要工作
1、落实学校领导带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杜绝学生或闲杂人员假期期间在学校玩耍滞留,严禁学生在学校代替教师值班。各学校校长手机在寒假期间保证24小时开机。要强化学校微机室、仪器室、财务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和夜晚等重点时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意外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值班电话:88581449、88659877。
2、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普通高中放假期间非毕业年级学生一律离校,毕业年级学生可适当安排备考事宜,但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且坚持自愿和不收费原则。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出让、出租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