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安全检查通报
各施工班组:根据桥西区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在5月2日--4日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现场施工人员大部分对安全生产及个人的安全防护比较重视,能够按规定要求配戴安全帽、安全带,但也有个别人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中不戴安全帽、安全带,通过检查发现,在安全生产中,执行安全规定最差的是抹灰工班组。每次检查都能发现不戴安全帽者。
2、在安全检查中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者,抹灰工7人,水工1人,电工3人,内外墙粉刷1人,二次结构1人,外墙保温不扣安全带2人。以上情况希望引起各班组和个人的高度重视,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做到重视安全生产光荣,不重视安全生产可耻,在今后的安全生产中做执行安全生产纪律的模范,如在发现,将严肃处理。项目部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建筑安全检查通报致:广州市管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为强化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时发现、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年初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复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委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于2017年3月20日至26日,对市管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检查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标准、规范和近期我委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要求,对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在岗履责情况,项目安全实体防护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工程实体现场打分考评。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方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检查较为重视:
一是绝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能按照市建委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建设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对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塔吊、龙门架等设备进行分部分项检查、验收工作;检查中未发现属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且确须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是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能落实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复工项目安全自查、验收工作,签署安全验收合格复工令。此次共检查在建单位工程181项,其中基础工程16项,主体工程165项,涉及施工企业33家,监理企业11家,现场共查塔吊47台,龙门(井)架67台,钢管脚手架165项,对符合评分条件的165项单位工程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分,合格率为65%,下发隐患整通知书15份,停工通知书9份,涉及隐患83条,现隐患正在整改中。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施工、监理企业虽进行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但实际效果较不理想,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存在较多常见隐患;
二是部分施工、监理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现场安全实体监管不到位(不在岗行为将近期另文公布,并录入缺岗数据库);
三是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不能随项目施工进度及时更新,安全检查简单、粗糙,缺乏真实性、可操作性;
四是钢管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排水措施,连墙件偏少、内立杆与墙体间距过大,防护不严,脚手板设置不连续、铺设不牢等问题较为普遍;
五是部分龙门(井)架防护门未定型化、标准化,接料平台及临边防护不到位;
六是施工现场配电箱规格、箱体内电器设置不规范,存在施工用电线路乱拉、乱接,顺地拖,“一闸多用”等不规范现象;七是大部分施工现场塔吊作业时塔吊指挥人员不足,且通讯设施不齐全,塔吊使用期间,总分包单位无定期保养记录;八是“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不规范、不到位,特别是安全网质量普遍较差;九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较差;十是龙门架未及时检测,个别项目工程墙体砌筑已结束,龙门架仍未备案、检测;十
一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力度,对已停工的项目在未报告情况下仍默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十
二是施工单位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缺位,企业安全监管层面得不到体现。
三、检查结果处理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施工、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本次检查较好承建玫瑰园一期5#-8#楼的浙江大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金关绍、承建信泰国际豪庭5#、10#、14#楼的福建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燕强给予通报表扬;对本次检查安全监理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凯奇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信泰国际豪庭监理部及项目总监徐光伙给予通报表扬。对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承建斯辰学校食堂、浴室、学生公寓工程的巢湖市巢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司友安、承建碧桂园119 a、119k、58a楼的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何春水、承建巢湖市第八中学综合楼的巢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孝水给予通报批评,建议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取消上述施工企业在巢投标资格3个月,时间自2017年4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