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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宫廷弦索学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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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乾隆年间宫廷演出机构南府曾下设弦索学这一部门,其主要职司是演奏弦索套曲和满蒙及各民族音乐,偶尔演奏民间俗乐。嘉庆、道光以降,弦索学的独立地位渐渐受到冲击,随着宫廷演剧机构的调整,该学渐渐被并入十番学、中和乐等部门,造成清代中期以后宫廷弦索套曲演奏由中和乐承担。同时,由于所用乐器和所奏乐曲方面的相似性,什榜处或曰蒙古音律处以及部分内廷近侍同樣掌握着弦索套曲的演奏技能,上述两类人群成为弦索套曲在北京民间和满洲贵族中传播的渠道。也就是说,弦索学以纯器乐演奏为主,而不是为曲艺和戏曲演出伴奏的乐队。虽然“弦索学”与“弦索调”二者在构词方面非常相近,但至今并没有史料证明弦索学曾为宫廷戏曲演出弦索腔伴奏。
关键词:清代宫廷弦索学;蒙古音律处;弦索套曲;清音各曲
中图分类号::A
文章编号:1004-2172(2021)03-0024-14
DOI:.1004-
清代宫廷戏曲演出剧本中保留下大量包含弦索腔(或称弦索调)的曲调或唱段,这种弦索调可以追溯到明代万历年间人沈宠绥在《度曲须知》中的记载:“至如弦索曲者,俗固呼为北调。然腔嫌袅娜,字涉土音,则名北而曲不真北也。年来业经厘剔,顾亦以字清腔迳之故,渐近水磨,转无北气,则字北而曲岂尽北哉?……惟是散种如【罗江怨】【山坡羊】等曲,被之秦、筝、浑不似诸器者,彼俗尚存一二。……而江左所****山坡羊】,声情指法罕有及焉,虽非正音,仅名侉调。然其怆怨之致,所堪舞潜蛟而泣妇者,犹是当年逸响云。”①可知弦索腔或弦索调是明代以来用弦乐伴奏演唱北方俗曲的演出形式,而“渐近水磨,转无北气”则说明这类曲调的演唱风格受到南曲或南方戏曲腔调的影响。而据现存史料,乾嘉时期宫廷演剧机构南府曾下设弦索学这一部门,“弦索腔”或“弦索调”与“弦索学”在构词方面的相似性很容易使人产生疑问,即弦索学是否是内府演出弦索腔伴奏的专门机构呢?弦索学的职司具体是什么?本文将以弦索学为研究对象,探讨该演出部门在内府史料中的名称之辨,梳理其发展历程与撤销始末,通过史料发掘重点分析其职司,试图回答上述疑问。
一、弦索学名称之辨
弦索学在内府档案、内务府往来奏折中存在“弦索学”和“弦索处”两种称谓,在宫廷戏曲史研究者王芷章所著《清昇平署志略》中又被称作“跳索学”。
(一)“弦索学”与“弦索处”之辨
学者丁汝芹在《清宫演剧再探》一文中曾引述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藏内务府奏销档第281册中,乾隆三十一年(1766)内务府总管大臣傅恒有关南府、景山艺人前往热河的奏折,其中提到“弦索处十八名”。该文在脚注中认为:“这一期间尚称弦索处,十年后已改作弦索学。”意指南府的这个下辖演出机构是由“弦索处”逐渐发展为“弦索学”的。但实际情形却并非如此,将已知的乾隆朝南府、景山赴热河的相关史料综合分析:
乾隆二十年(1755):首领、太监二十六名
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领、太监二十二名
乾隆二十二年(1757):首领、太监二十二名
乾隆三十一年(1766):弦索处十八名
乾隆四十五年(1780):弦索学十五名
可知,该机构并不是从“弦索处”发展为“弦索学”,“弦索处”应是偶然出现的非正式称谓。大概是因为该部门向来人数较少,且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不及内外其他各学人数之众,因而有“弦索处”之说。同时,查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嘉庆朝档案,使用“弦索处”称谓者存在嘉庆五年(1800)、十二年(1807)的三条档案记录,而使用“弦索学”的记录则从嘉庆五年至十二年多达十条,足见“弦索学”的称谓使用更为广泛。甚至嘉庆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同日,营造司呈稿中同时出现“弦索学”和“弦索处”两个称谓:
为支领修理圆明园弦索处他他房间墙垣,添买沙滚砖等项所需银钱事。①
房库:圆明园景山弦索处房间,加陇墙垣修理料估清册。②
木库:嘉庆五年圆明园景山弦索学他他大门清册。③
由此亦可知“弦索学”与“弦索处”两个称谓在内府公文体系中一直是混用的,“弦索学”使用较多且相对正式,“弦索处”之说则是偶然出现。
(二)“弦索学”与“跳索学”之辨
王芷章所撰《清昇平署志略》在第二章第一节中,根据乾隆五十年(1785)《重修喜神祖师庙碑志》,将乾隆时代的南府机构设置归纳为内头二三学、外大小学、中和乐、十番学、钱粮处、跳索学。④不少研究者因而沿袭“跳索学”之说,丁汝芹、秦华生等学者则先后对其进行澄清。如丁汝芹在《清代内廷演戏史话》中指出:“《清昇平署志略》一书根据《重修喜神祖师庙碑志》将弦索学误为‘跳索学’,以至一些涉及戏曲史的书籍中称清宫曾有一跳索学,可能是因为在该碑文上写着‘□索学’,中间空了一个字格,当是由于丢字或原碑文损坏。现存档案可证明实应为‘弦索学’。”⑤秦华生、刘文峰合著《清代戏曲发展史》中也指出:“王芷章先生在《清昇平署志略》一书中因《重修喜神祖师庙碑志》损坏,写为‘□索学’,以致多年间,一些戏曲史研究书籍中相继出现了‘跳索学’一称,甚至就连近年出版的有关清代宫廷内容的辞书中,也发生这样的错误,应予纠正。在当今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研究历史,应尽量查阅原始史料,不可人云亦云。”①由此可知,“跳索学”之说并不存在。
二、弦索学的发展历程
弦索学是演剧机构南府的下辖部门,其产生朝年已难以考证,但据现存史料该机构在乾隆朝发展兴旺,嘉庆朝中后期并入十番学或中和乐,至道光朝十番学又并入内学和中和乐。因此,弦索学最初是南府下辖部门,但由于与十番学、中和乐等机构存在职能重合,随着机构调整渐渐为其他部门所稀释。
(一)清初宫廷的弦索演奏
清初礼乐体系以太常寺神乐署负责祭祀仪典奏乐,以教坊司(雍正时教坊司被改组为和声署)负责朝会燕飨奏乐,以掌仪司负责内廷奏乐。顺治十六年,教坊司女乐负责的皇太后宫中庆贺行礼作乐改由内廷太监承担,此后成为定制。这是内廷奏乐逐渐排除教坊司,而改由内监负责的一个信号。最晚在康熙二十年(1682),掌仪司已经出现教授彈琴太监的教****br/>(八月初六日)当日,准掌仪司来文,教弹琴太监之人朱志清、徐有成,教舞碟子太监之人孙光祖等,每人每月租银以四两五钱计,自九月初七日至十月六日,带去应支给之银十三两五钱。②
另外,故宫博物院编《掌故丛编》中引述过圣祖皇帝差人分别询问南府教****朱四美和屠居仁有关琵琶、琴中各调名色起源的材料③,意在制定乐书。琵琶、琴皆为拨弦乐器,这说明康熙时期的南府已经聘有弦索类乐器的乐工。圣祖皇帝对此类器乐调名十分关注,对擅长此道的乐工也非常尊重。因此,虽然弦索学成立的具体时间尚不确定,但擅长弦索的乐工和同类型演奏已经在宫廷中出现。
(二)乾隆时期的弦索学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承德市文物局等机构收藏的清宫内务府档案中存有乾隆二十年至四十五年间南府、景山学艺人员赴热河的相关奏折,由此可知乾隆时期弦索学的发展情况。据乾隆二十年(1755)内务府统计并上呈的《南府学艺人等往热河备差人员数目及应备物品清单》显示:
南府
总管一员
内头学太监十九名
内二学首领、太监三十四名
内三学首领、太监三十四名
外头学学生、太监六十五名
外二学首领、学生、太监六十五名
外三学首领、教****学生、太监八十三名
弦索学首领、太监二十六名
钱粮处学生、太监四十一名
景山
总管三员
教****学生五十一名
新小学首领、学生五十名
小内学首领、学生、太监二十九名
宫戏学首领、太监十五名
十番学太监十九名
钱粮处太监八名
以上共人五百四十三名
中和乐首领、太监三十二名
普共人五百七十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