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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永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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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永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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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永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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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永春县工商
行政管理局:.
三、审查员、核准员的授权确认与审查、核准工作分工
1、审查员和核准员的授权确认:
县局根据基层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需要,
在各工商所授权确认审查员若干名,确认核准员2~3人。
审查员可根据片区监管工作需要设定人数,规模较小的
工商所,可由分管登记注册工作的副所长兼任审查员(实行AB
岗工作制需要)。
核准员原则上由工商所正所长和分管登记注册工作的副
所长担任,规模较大的工商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登记注册业
务人员中选定兼职核准员。
2、审查、核准工作分工:
简易类登记由审查员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审查后,报送任
一核准员核准。
一般类登记由审查员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审查后,报送副
所长或所长核准员核准。
特殊类登记由审查员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审查后,报送正
所长核准员核准。
四、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
(一)、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简易类登记申请不必提交);:.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
准文件。(泉州地区外的申请者应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简易
类登记申请不必提交);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
有关批准文件。
(三)、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的有关要求和说明
1、从200511年月日起,全面启用国家工商总局的新
表格。表格由申请人自行填写,也可由登记机关人员或他人
代为填写,申请人签字确定。
2、申请人是指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
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
资格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
证明。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
的,其复印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4、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
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
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
交其他产权证明,也可提交村委会或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
明。
5、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
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营。一栏内划“√式”””
一栏内签字。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
是指申请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6、申请书中“住所”
、“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写申请书中“住所””
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7、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的,方可申请变更
经营者姓名。新经营者应为个体工商户的家庭成员。申请变
更经营者的,应提交新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8、申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的确认文件。
9、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
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10、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
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11、申请人申请变更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应在申请书
的相应栏目填写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所在市、县、乡(镇):.
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12、领取执照人为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
1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五、核定登记注册事项的有关要求。
1、个体工商户申请字号名称的,其申请的字号名称应符
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
法》的有关规定。字号名称应由四部分组成,即:行政区划、
,其中“永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如“永春县平阳食品店”
是行政区划,“平阳是字号,“食品是行业特点,“店春县””””
作为组织形式。
2、受理审查人员在核定申请者申请的经营范围时,用语
应统一、规范、完整。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根据省
政府批准的《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可按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的大类、中类或小类进行核定。如:经营学****用品和体育器
;经营手机电话,可核定材,可核定为“文化体育用品零售”
;经营日常用品,可核定为为“通讯器材零售”“日用品(或
。应特别注意的是,在核定“经营范围时日用百货)零售””
)一、、应把经营方式(如“****零售”“***加工”“***制造”
并核定。
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受理审查人员应对前置审
批证件进行核对,在其复印件上签署“经核对此件与原件相:.
,并签名确认。经营范围按审批证件许可的项目进行核定。符”
六、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数据录入与模块操作
登记流程统一设置为“——核准——打照——发照受理
,登记业务在“工商综合业务软件进行。特别注——归档””
意:登记人员务必要把每条业务做到“归档”流程。
(一)、设立登记的数据录入。
1、申请字号名称的开业登记。
①对有申请字号名称的开业登记申请,受理审查人员应
在“名称管理→个体名称”模块进行业务处理:
在“”“永春个体名称受理中,首先输入字号,如申请
,就输入“平阳进行查询,可以使用的把数县平阳食品店””
,然后由核准员在“个据录入完整,意见选择后,点击“保存”
体名称核准”模块中进行核准。若经营者需要执名称预先核
准通知书办理前置审批的,在“”模块打印,个体名称打印
加盖行政许可文书专用章,经营者应在设立登记时把名称预
先核准通知书提交登记机关存档。
②在“个体管理→个体登记→个体开业登记→个体开业
受理”“”进永春县平阳食品店中选择已核准的字号名称如
行业务受理。在“”“”里模块中的基本信息个体开业受理
,将经营者提供的各项数据录入完整;再点击“经营者信息”
,把“审批证件里的“许的信息录入进去;点击“审批证件””
、、、、可项目”“”“”“”“被许可证件名称审批机关审批文号:.
、、人”“”“”“”有效期审批日期提交文件全部录入;点击
,把申请者所提供的登记材料名称(如“个体工里的“新增”
、“经营场所证明、审批证件的名称等)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录入。
,没有当所有的开业登记数据录入完整后,点击“受理”
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应打印受理通知书给申请者;当场作出
流程进行核准。行政许可的,由核准人员在“个体开业核准”
2、没有申请字号名称的开业登记。
中点击“无在“个体登记→个体开业登记→个体开业受理”
字号”进行业务受理,其它要求与有字号名称的开业受理相
同。
(二)、变更登记的数据录入。
1、字号名称变更
在“”中查找个体登记→个体变更登记→个体变更受理
,选择变更事项“变更字要变更的个体工商户,点击“新增”
,点击,跳出一个小窗口,直接点击号名称”“”“确定名称
,进入“名称重名查询模块,输入所要变更的字号进查询””
行查询,可以使用的把数据录入完整,点击“”“和确保存
,然后在“提交文件栏把经营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名称定””
录入。该户字号名称变更成功。
2、经营范围变更
在核定申请者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时,用语应统一、规:.
范。经营范围变更涉及行业的改变,注册号也应变更到相应
的行业。如从商业变更到制造业,其注册号也应从6*****变
栏里除了点击“变更更到3*****。亦即在“选择变更事项”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涉及还应点击“变更注册号经营范围””
前置审批的,受理人员应对审批证件复印件进行核对,并把
“”“”审批证件提交文件栏里将经营者录入完整,同样在
所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名称录入。
3、经营场所变更
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如果其原来的经营项
目是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先变更前置审批证件,再将变更后
的前置审批证件复印件(经登记人员核对原件)提交给登记
机关存档。受理人员应将变更后的审批证件的数据录入。同
样在“”提交文件栏里将经营者所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名称
录入。
4、经营期限变更
个体工商户原核定经营期限四年期届满申请换照,书面
材料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重新登记),在工
商综合业务软件按变更程序办理。登记费按个体工商户开业
登记费收取(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文件规定)。
变更登记的各项数据录入完整后,由核准人员进入“个体
登记→个体变更登记→个体变更核准”进行核准。:.
(三)、歇业登记(注销)的数据录入。
受理人员在“个体登记→个体歇业登记→个体歇业受理”
,录入歇业登记书面申请材料所填写的歇业选择“歇业原因”
时间,在“”提交文件栏里将经营者所提交的歇业申请材料
,进入核准流程,由核准人员对其进名称录入,点击“通过”
行核准。
(四)、打照、发照、归档及其它
1、打印营业执照和审批表
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登记业务由核准人员核
流程进行审批表和营准后,应在“打照(歇业通知书打印)”
业执照的打印。受理审查人员和核准人员应在审批表上签字
确定。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审批表上受理时间应与审核时
间一致。
2、收费和发照
收费:委托银行代收登记费的,在“收费管理→个体登
记费收缴”“”收费进行收费选定相应的待收费记录,点击
通知书打印;没有委托银行收取的由工商所直接收取。
发照:在“”“或个体变更登个体开业登记→开业发照
选定相应的待发照记录,点击“发照进入,记→变更发照””
并录入领照人的姓名。同时,领照人应在打印好的审批表“领
取执照人”签字栏签名,并填写领照日期和联系电话。
3、归档:受理人员务必将业务处理到“归档”流程,否:.
则以后该个体工商户进行其他业务处理会找不到数据。
4、验照登记:由审查员在“个体登记→验照登记→验照
受理”中把数据录入完整即可。
七、书面档案的移交和营业执照的领取、核销
(一)、书面档案的移交。
日起,登记注册的书面材料只由县局建从200511年月
立档案,基层工商所不再建档。各工商所应在每月5日前将
上个月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完
整地移交给县局注册股,数量较多者,可半个月移交一次。
档案移交时,各工商所的档案移交人员应与县局注册股片区
挂钩人员对档案进行核对,确保书面申请材料与电脑里的数
据相符,做到不错不漏。县局注册股平时应经常对申请材料
和录入数据进行检查,发现提交材料不全的,录入不规范的,
应及时通知工商所的登记人员补正。
(二)、空白营业执照的领取、核销。
个体工商户的空白营业执照预先加盖县工商局公章,各
工商所领取后应指定专人保管,使用中如有损坏或作废,仍
应妥善保存统一向县局注册股核销。每年年底各工商所营业
执照专管员应将一年来营业执照使用情况与县局注册股进行
总数核对。
八、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培训
县局注册股与各工商所实行挂钩片区负责制,登记事务:.
核准员责任制。加强对工商所个体登记事务检查,书面档案
移交、登记材料录入的情况将在OA上进行通报。定期对全县
注册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以确保委托登记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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