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金华市区房产交易.doc

格式:doc   页数:1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金华市区房产交易.doc

上传人:vip_111_cool 2015/3/2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金华市区房产交易.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金华市区房产交易
办税指南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
金华市地税局直属分局情况简介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计会信息科、办税服务科四个职能科室。其中:综合业务科主要负责市区企业存量房(二手房)的所有权转移、土地使用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涉及房地产计税价格认定的股权转让结算、清算税收管理工作;计会信息科主要负责市区存量房评税数据系统最低计税价格调整和维护;办税服务科主要负责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的税款征收,房地产交易涉税文书受理、审核、税(费)款征收,各类减免税、退税审核,新办权属登记或转让交易的土地、房产税源登记。分局本着“公正、廉洁、规范、高效”的宗旨,坚持“求真务实、规范执法、科学管理、优质服务”治税方针,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中山路18号(二楼、四楼)
业务咨询电话:0579-82313600
投诉监督电话:0579-82313679
邮编:321000
商品房(一手房)交易办税流程
开始
征收开票窗口
申报受理窗口
受理退回
办税资料受理
缴纳申报税款
资料不全
办税资料审核
打印***和契证
审核岗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价格审核
价格偏低
纳税人签字确认
价格核定
资料录入系统
打印申报表
和受理单
发放契证和***

业务办理完毕
申报表签字确认
购买商品房(一手房)税收政策一览表
需交税费(买方)
住宅:
:计税价格×3%
: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
非住宅:
:计税价格×3%
:计税价格×%
报送资料
;
***联复印件(需加盖房交所审核确认章);
;买方若为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必须有合同备案章),复印件另需加盖房交所审核确认章;
,需提供共有协议(需加盖房交所审核确认章);
,需提供监护报告(需加盖房交所审核确认章)以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公司单位公章)。
优惠政策
契税(只针对144(含)㎡以下住宅):

(1)90(含)㎡以下:出具个人首次购房证明的,契税按1%征收;无证明的,;
(2)90㎡-144(含)㎡:%征收。
减免税需报送资料:房交所窗口开具的个人首次购房证明

(1)90(含)㎡以下:出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契税按1%征收;
(2)90㎡-144(含)㎡:出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征收。
减免税需报送资料:房交所窗口开具的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房产交易部门开具的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证明。
备注:非住宅具体包括:(1)商铺、营业房、写字楼;
(2)单独购买的车库、阁楼、辅房(附房)、储藏室等。
对价格有争议
系统无计税价
价格评估、核定
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办税流程
有无价格争议
系统生成计税价格
发放契证、发票和***
打印***、发票和契证
价格争议程序




受理退回
打印申报表
和受理单
资料录入系统
办税资料审核
办税资料受理
排队叫号
业务办理完毕
纳税人签字确认
缴纳申报税款
审核岗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申报表签字确认
征收开票窗口
申报受理窗口
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基本报送资料
基本资料
(加盖房交所审核确认章);
(复印件需加盖房交所审核确认章);
;若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需加盖房交所审核确认章);
,需提供共有协议(需加盖房交所审核确认章);
(若转让房产为2007年10月之前购买的,则不需提供);
,提供管理分局开具的“市区个人房产租赁税收清算表”。
,提供公证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备注:不涉及评估、结算的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业务,上述基本资料中的1-5项可由《房产交易信息登记表》代替
特殊资料
,提供原购入该房产时的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若无发票,则提供原购房合同)及契税缴纳凭证。
,提供:
(1)原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