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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行业发展前景分析.doc

上传人:aideliliang128 2017/9/20 文件大小:6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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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0-6岁儿童视力残疾筛查技术
一、视力残疾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者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按最佳矫正远视力和视野状态分低视力和盲。
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视力低下,,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二、视力残疾筛查
(一)初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眼外观检查以及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视力表进行视力残疾初筛,筛查阳性者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附表1);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

(1)眼外观检查:检查有无眼部结构的畸形和缺损,瞳孔区发白或眼球震颤等。
(2)视力检查:0-3岁儿童应用“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4-6岁儿童采用视力表进行视力检查。

(1)眼外观检查眼部结构明显畸形或有病变者。
(2)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阳性者。
(3)。
(4)新生儿访视时,告知出生体重<2000g、孕周<32周的早产儿和/或低出生体重儿或疑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者,应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时及时进行眼部检查。
(二)复筛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内转介儿童进行复筛。复筛阳性者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疑似视力残疾者转至视力残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1)聚光手电灯:用于瞳孔反射和眼球追随运动检查。
(2)红球:直径5cm左右的红球,用于红球试验。
(3)视力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不配合的儿童可选用儿童图形视力表。 1

(1)眼外观检查:检查有无眼部结构的畸形和缺损,瞳孔区发白或眼球震颤等。
(2)视力检查:根据儿童年龄选择相应的视力评估方法,如光照反射、瞬目反射、红球试验、眼球追随运动、视力表检查等(表1)。
表1 0-6岁儿童双眼视力筛查的阳性指标

(1)眼外观检查眼部结构的明显畸形或有病变者。
(2)表1中视力筛查任一项结果阳性。
三、视力残疾评估
(一)评估机
:能独立完成视觉行为观察和视力检测并矫治,能对其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做出诊断及鉴别诊断,确定视力残疾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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