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农村税费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乡镇富余人员,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深入贯彻省第四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市2017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编办作为税改工作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撤并乡镇的协办任务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办任务,至2006年3月,各项工作已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涉及编办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乡镇撤并任务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复〔2017〕++号)及《++委、++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17〕++号)文件精神,在2017年区划调整中,全区共撤销xxx乡镇(++镇、++乡、++乡、++乡),其中++镇撤销后,新设立++、++xxx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共有++个乡镇和xxx街道办事处,精简1xxx。涉及撤销的xxx乡镇的所有机构全部撤销,所有人员按区划调整分流。
(二)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批复》(+复〔2002〕++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构改革于2002年12月底结束,事业机构改革于2017年8月底结束。改革后,乡镇行政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1xxx,实有人员由++人减为++人,精简xxx;事业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2xxx,实有人数由++减为++名,精简1xxx。上划整合后,乡镇事业机构由1xxx减为xxx,精简7xxx;乡镇行政机构由8-1xxx减为1-xxx,精简8xxx以上。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规范机构设置,基本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2017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2004〕+=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在2017年10月,就2017年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各乡镇党政领导、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形成了
“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乡镇、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审批通过并予实施。在实施中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严格按照明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综合设置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政机构,精简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至2006年3月已全部结束,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由++年的1xxx减为xxx,精简7xxx,事业站所由++年的1xxx整合为xxx,精简5xxx;乡镇行政机构由++年的1xxx减为xxx,精简7xxx。
(三)乡镇行政事业站所整合情况: 2002年机构改革前,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党校、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水产站、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兽医站、***技术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村规办、农机站、土地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