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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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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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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凤城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单位:莱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代理机构: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2
一、说明 8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
四、投标文件递交 15
五、开标与评标 16
六、合同签订 25
七、合同律师见证费或公证费、服务费 26
八、处罚、质疑 26
九、保密和披露 28
十、解释权 28
第三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29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30
第五部分附件 37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南部,东西走向道路,东起大桥南路,西至长勺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35米,道路为三幅路形式,机动车道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总面积72271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面积57642平方米,自行车道面积6452平方米,人行道面积7787平方米。
需要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对凤城大街改造提升工程进行道路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计划工期:15天,质量:合格,。
2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须提供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5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7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在2017年
9月1日15:00之前,用转账支票、网上银行、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自行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文化南路分理处
开户账号:9120112101142050000445
联系电话:0634-8899189
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相一致。一律不得以现金和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缴纳。到帐后凭电汇单或银行进账单到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四楼东首)开具财务收据。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退还。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9月1日15:00之前缴纳。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汇款转账底单和投标保证金缴费收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投标,但不必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如保证金为网上汇款,需提供网上汇款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1、采购人:莱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
联系人: 孟宪国
联系方式:0634-8899665
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四楼东首
联系人:张琼
联系方式:0634-8899189
9
招标文件发放: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 年8月 14日至 2017 年8 月18日
地点: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
答疑时间:投标人于 2017 年8 月 19日11:00时前(过期不予接受)将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传真、纸质)发送或递交:至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联系人:张琼,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四楼东首,联系电话:0634-8899189或**********,邮箱:lwzhzbdl@;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16:00时前将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4 日上午9:00 时整
接收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
开标时间: 2017年 9 月 4 日上午9:00 时整
开标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
注:(1)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汇款转账底单和投标保证金缴费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须制作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2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