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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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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工表.doc

上传人:373116296 2017/9/30 文件大小:6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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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工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市国税局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名称
主要内容
计划安排
完成时限
责任处室
配合部门
一、优化纳税服务
1
完善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
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
6月底前,强化责任后台支撑,在转办、承办环节通过加强局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办税效率;加强对限时办结制度的管理,对纳税人发起的非即办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或答复,按季度通过系统后台抽取数据,对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通报。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2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按照总局、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持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让纳税人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温暖。
1-2月,制定《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3-12月,具体开展工作,并于3月20、6月20日、11月20日前分别总结汇报春风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相关单位
3
畅通服务咨询渠道。
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公开咨询电话,优化完善办税服务厅咨询岗功能。
确保市、区两级公开咨询电话畅通,选派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纳税咨询岗。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即时处理,对不能即时解答的问题,留存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政策法规处
4
推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项目。
积极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和“掌上办税服务厅”,探索更丰富、便捷、惠民的“互联网+税务”项目。
1-2月,建设具有沈阳特色的“纳税人家园”互联网平台项目;3-12月,完善“纳税人家园”互联网平台项目,并大力推广使用。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苏宁 22563079
纳税服务处
信息中心
5
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
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的业务范围,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1-3月,通过国地税互设窗口、共同进驻政务大厅和共建办税服务厅方式,纳税人可到国地税任何一方的办税服务厅一次性办理国、地税两家业务,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2017年3月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
6
全面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
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七个方面66项内容,实现“同城通办”。
1-3月,按照《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七个方面66项内容,打破属地限制,实现“同城通办”。纳税人可通过微信平台实时查询各办税服务厅等候人数,就近、就便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
2017年3月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7
放开发票领用限制。
对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放开发票领用限制。
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实行发票按需供应。B级纳税人以及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一次领用3个月用量。
已完成
货物和劳务税处王越 22563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