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章程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马蹄学校)
2015年3月修订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马蹄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马蹄学校。校址:设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马蹄藏族乡马蹄村,学校是全民所有九年一贯制学校,附设马蹄幼儿园。
第三条学制:学校实施九年一贯制全日制教育(分中学部、小学部)。
第四条学校办学思想与办学目标:
(1)定位:以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夯实义务教育基础、创办人民满意学校。
(2)办学目标:努力把学校创办成办学水平一流的寄宿制学校。
(3)校训:厚德、博爱、励志笃学。
(4)校风: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5) 教风:锲而不舍的育人情怀。
(6)学风:潜心务实的求知态度。
第五条办学规模:小学部6个教学班,中学部3个教学班。设幼儿园一所2个教学班。全校教师变动幅度3-5人。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活泼地发展。
第七条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各科课程,订好各科教学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目标。
第八条  积极开展教研课改活动。每学期初订好教研计划,确定好教研主题,大力进行课改实践,使教育科研成为落实素质教育的突破口。
第九条  德育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地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办学思想。
第十条  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制度,落实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待遇。班主任应自觉贯彻执行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家访制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制度、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制度等。学期末,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准确、全面的思想品德评定。
第十一条  对学生的教育,要体现教育为主、奖惩分明的原则,注重教育艺术,要使正面引导、真情关怀、表彰激励成为学校教育的主旋律,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杜绝歧视学习困难学生。
第十二条  学校教育遵循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既注重学生群体共性,又注重学生的个性。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民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素质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不提前或推迟开学和放假,不随意停课。
第十四条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从事教育活动。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时间。
第十五条  学校统一使用上级规定的义务教育教材。积极挖掘校本教育资源,开发校本课程。
第十六条  围绕素质教育,学校应按学科设立相应的考试检测方法,综合评定学生成绩,全面评估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  加强体育和美育,逐步完善体育和美育设施,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审美能力。
第十八条  教育学生热爱劳动,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提高劳动技能,锻炼劳动意志,珍惜劳动成果。
第十九条  转变育人观念,树立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