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家族企业透视》
          
作者:杨肖蓉
原文出自于:博锐管理在线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代表新经济力量的民营企业正在快速崛起,其中占了很大比例的家族企业,其数量也在快速增长,这使得家族企业受到普遍的关注。本文将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就目前中国家族企业存在的优势和劣势进行分析,探讨家族企业的接班人选择问题,最后将就中国家族企业何去何从及前景展望发表一些看法。
关键词:家族企业家族文化优势劣势接班人社会化
    一、引言
最初想写这个题目是在两年以前,是在听完宁波方太集团董事长——茅理翔的一次讲座后。讲座中,茅董事长对中国的家族企业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这是我第一次对家族企业这个概念有了一定的思考,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在中国的民营企业中竟然有百分之九十都是家族企业。(目前,在中国内地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至少占到了90%以上。——《中国工商时报》)
而今天,正式将它定为我这次学年论文的主题也是源于方太集团的“禅让”行为——老茅与小茅的“交班秀”。(民营企业不搞家族化不行,完全家族化更不行,我们走的是淡化家族制的路子——茅理翔)
二、中国家族企业的分析透视
(一)何为家族企业
家族企业既古老又新鲜,是一种至今仍遍布世界各地的企业组织形式,那么何为家族企业呢?
关于家族化企业的定义,目前学界有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同一个家族至少有两代参与这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且这两代衍接的结果,使公司政策和家族的利益与目标有相互影响的关系。
第二种观点认为,由一位或数位家族成员所拥有和控制的企业即为家族企业,血缘、工作、所有权这三种共同体构成家族企业的精髓。
第三种观点,则从家族企业的发展阶段与组织形式,对家族企业作出了另几类不同的理解:他们认为:第一类形态是企业成员只包括亲属的纯粹意义上的家族企业,以饮食、杂货、文具、日用品的小商店、以及制造食物或简单日用器具的小工厂居多,人员几乎来自同一家族,只有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才会雇用少数几个帮手;第二类形态是采用人治管理方式的家族企业,由创业者掌管大权,次要管理职位则由其家族成员担当;第三种形态是从人治过渡到法治的家族企业,规章制度成为其重要特点;第四类形态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现代意义上的家族企业。自己拥有所有权,但经营权交由非家族成员支配。
综上所述,家族企业应该包括两部分,一是家族拥有的企业,二是家族控制的企业。在本篇论文中涉及的家族企业涵盖这两个部分,主要是以血缘或亲缘结成的家族力量以股权或实际控制权方式渗透进企业,影响或掌握企业决策的企业形式。在中国的商业信息特别是企业内部信息向公众公开程度比较低的情况下,以这种角度观察家族企业不失为一种比较现实的态度,也有助于我们观察中国家族企业的生存特点。
(二)中国的家族文化
在我国,所谓"小我"即为家庭,所谓"大我"即社会,而且在"小我"和"大我"之间存在着一个准连续宗谱。
我国家族文化有着如下特点:血缘性、聚居性、等级性、礼俗性、自给性和封闭性等,我认为,这一文化实际上也决定了中国人性格的二重性;一方面注重顾全自利,一方面注重服从集体,其根源在于中国人注重"小我",中国人接受了几十年的"大我"教育和"利他"教育,但是"小我"观念仍然是根深蒂固的,要不然我们的电视就不需要整天宣传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了。我国的民营企业大多是家族企业,家庭企业,是以"小我"为中心的,家族成员之间的信任这一非正式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家族文化下的中国家族企业发展轨迹
中国的家族企业可谓是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吴越时的范蠡。他协助越王勾践灭了吴国之后,“乘扁舟浮于江湖”,与儿子一起经商,成为巨商,史称“陶朱公”。而当代中国的家族企业的发展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78年——1992年
1978年,全国14万城镇个体工商业者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迈出了中国家族企业发展的第一步。一批进不了体制内企事业单位的城镇个体户和农村专业户,开始自谋出路,在求生中敲开了一扇致富之门。
2、第二阶段:1992年——1997年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同年,中国十四大召开,家族企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3、第三阶段:1997年至今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民营经济确定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族企业进入理性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家族企业的特点,一是开始实施产业多元化和国际化。而是开始进行创新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和探索。也是在这一时期中国出现了:希望家族四兄弟以知识改变命运,共同创业,智慧分家,精心设计产权利益纽带,从单个的家族企业发展成了四个企业集团组成的企业家族。南存辉三次主动发起股权之变,以家族股份稀释整合更多社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