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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内务管理规范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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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内务管理规范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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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内务管理规范4.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校长办公室内务管理规范4
学校校长办公室内务管理规范
一、工作时间
第一条校长办公室的工作时间严格执行学校工作时间,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条实行值班制度。根据校领导安排和师生实时需求,延迟下班;公休日、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保证办公事务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工作人员请假应严格执行学校人事部门规定。请假1天以内,由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报人事部门批准;除病假、产假等事由外,因私事请假原则上一学期不得超过3天。请假须严格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履行相关手续。
二、内务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应做好各自办公场地以及所管理场所的内务工作,保证办公室、会议室、仓储室等场所的整洁、有序,创造良好的自身办公和为师生服务的环境。
第五条工作人员采取“分工定点”的方式,分别负责各校领导办公室内务工作,做好校领导办公室的整洁卫生、物品整理等内务维护工作。
三、资产设备和办公用品管理
第六条校长办公室的各类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系学校公有财产,对其使用和管理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资产设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应向主任提出请示,经主任办公会同意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设备,否则不能列入办公经费核销。
第八条设备和用品的配备以适用为原则,添置、更新等要考1
虑工作需要、使用效益和办公经费情况,设备和用品的管理使用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领取办公设备(用品)应履行登记签领手续。
第九条不得利用所使用和保管的学校资产设备、用品等私自对外进行经营性活动,或私自转借予其他单位及个人。闲置、老旧的设备、用品须在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统筹下,进行调剂使用或按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