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pdf

格式:pdf   大小:103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pdf

上传人:Q+1243595614 2017/10/14 文件大小:10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页码,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1995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管理,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
的人员。
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
第三条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负责注册建筑师的考试和注册的具体工作。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的代表和建筑设计专家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
主管部门、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和建筑设计专家组成。第六
条注册建筑师可以组建注册建筑师协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第七条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由全国注册建
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一)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 2年
以上的;
(二)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
的;
(三)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
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四)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
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五)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
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一)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
的;
(二)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年以上的;
(三)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四)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五)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第十条本条例施行前已取得高级、中级技术职称的建筑设计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可以按照
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