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企改制工作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内部决策与方案审批
二、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
三、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
四、产权转让与交易管理
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
六、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管理层收购与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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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制方式
●重组●联合●兼并●租赁
●合资●承包经营●转让国有产权
●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转让
●通过增资扩股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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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制方案制定
1 国有产权持有单位 2 委托中介机构
3 改制企业(经营管理者受让的和国有参股除外)
(三)改制方案批准程序
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的(分别审查,国资委协调)
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的(主管部门审批)
国资委出资企业改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本级政府批)
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证监会、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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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工作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内部决策与方案审批
二、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
三、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
四、产权转让与交易管理
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
六、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管理层收购与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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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产核资工作规定
●《清产核资办法》【2003】1号令:是基本制度
●《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是灵魂
●《资金核实工作规定》【2003】74号:结果认定
●《经济鉴证工作规则》【2003】78号:结果保证
●《损失认定工作规则》【2003】72号:核心重点
●《工作方案》国资评价【2003】58号:工作指南
●各企业《实施方案》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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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资人---国资委要进行清产核资;
●目标明确①摸清家底(包括企业、事业、境外资产)
②界定双方责、权、利③建立业绩考核和绩效平价体系④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履行企业财务监督职责
●要求高①所有企事业、建设单位都参加②统一报表
③中介审计评估(涉军企事业单位除外)
●时间紧主体工作4个月,6月初上报结果,10月份结束
●“最后的晚餐”这次清产核资很可能是国家允许企业最后一次通过冲减杈益来处理企业资产损失问题。
(二)清产核资工作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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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产核资工作的新思路
●新制度《工作规程》《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经济鉴证规则》
●新内容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
资金核实、制度完善
●新突破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作为损失认定的依据
对企业的要求提高;给予一年的宽限期
●新任务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预计损失,并作为
结果报,财政部不再另行报批
●新要求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财
务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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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权界定工作的依据
●国资法规发【1991】12号【1992】70号
【1992】71号【1993】15号
【1993】68号【1994】第2号令
●财政部财清字【1996】13号财清办【1997】
40号财清办【1997】51号
●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1996】895号
●劳动部函【1998】155号劳部发【1997】181号
●国科发政字【1996】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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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界定产权的一般性规定
●借款形成的资产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不作为国有企业投资
●担保形成的资产
①不界定为国有②履行担保责任的,应追偿或转股
●以厂房、设备等实物支持形成的资产
①收取管理费超过实物价值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
②没有明确约定的,界定为集体资产
●主办单位及所属人员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形成的
没有明确约定的,界定为集体资产
●减免税形成的资产
,归国有;,国家有
规定的从规定,无规定的,界定为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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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审计的决策与工作机构
▊资产评估的方法
①清算价格法②现行市价法③收益现值法④重置成本法
▊资产评估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予: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
▊财务审计问题
●离任审计●由收支审计转向以支出审计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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