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范畴及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一、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二、了解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和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
1、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
(1)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2)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
(3)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4)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
(5)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
2、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联合执法的原则;
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
3、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分五个门类:
(1)宪法
(2)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包括基础法(安全生产法)、专门法律(矿山安全法、消防法、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劳动法、建筑法、煤碳法、铁路法、工会法等)
(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4)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5)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4、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
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
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
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
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安全生产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等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中介组织机构的资质条件和责任等内容的掌握程度。
第一节总则
一、掌握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二、熟悉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三、了解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主体。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