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材料
报送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管理,我局现对
新建的民用项目、工业项目等报送材料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民用项目
(一)《昆山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原件二
份);
(二)规划设计文本(A3)1 套,电子盘片一份;
文本应符合国家相关编制规范要求和深度;文本应有项
目所在地镇政府和建管所等部门签字盖章,并加盖设计单位
资质专用章、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设计师注册印章。承接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丙级以上的城市规划
编制资质证书。
文本中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设计说明;2、项目区
位图(1/1000 或 1/2000);3、鸟瞰效果图以及沿主要道路
建筑效果图;4、总平面图,该图应达到扩初设计深度,并
应包括以下内容:(1)该地块及周边的地形(现状和待建建
筑位置、河道、道路)(2)建设基地用地界限(标明与周边
建筑、河道、道路中心线等之间距离)(3)各项规划控制线
(4)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5)基地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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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6)标注定位坐标,并提供 CAD
电子档(7)用地平衡表及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地
上和地下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层
数、机动和非机动停车位、公建配套的项目及规模、户数、
户型比例等);5、环境关系分析图;6、规划结构分析图;7、
公建配套分析图;8、景观绿化分析图;9、道路交通分析图
及静态交通组织(泊位布局)图;10、建筑单体效果图及平
面、立面、剖面图,建筑材料、色彩及其他有特点的细部设
计;11、竖向设计图;12、各专业规划图等。
(三)中高层以上建筑项目需增加由相应资质部门编
制的日照分析报告;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复印件;
(五)因建设项目的特殊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建设用地许可证、交通影响分析报告书、环境评价文件等。
二、市域主要路(道路规划控制红线≥80 米)两侧的工
业项目
(一)《昆山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原件
二份);
(二)文本应符合国家相关编制规范要求和深度;文
本应有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和建管所等部门签字盖章,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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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资质专用章、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设计师注册印
章。
文本中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设计说明;1、项目区位
图(1/1000 或 1/2000);2、沿主干道鸟瞰效果图;3、总平
面图,包括以下内容:(1)该地块及周边地形(现状和待建
建筑位置、河道、道路)(2)建设基地用地界限(标明与周
边建筑、河道、道路中心线等之间距离)(3)各项规划控制
线(4)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5)基地内
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6)标注定位坐标,并提供
CAD 电子档(7)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
密度、绿地率、建筑层数、非生产性建筑占地比例等);4、
建筑单体平面、立面、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