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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

如何选择不同销售方式节税
西文俊侯如松
东营职业学院山东东营 257091
渊冤
【摘要】本文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分别对几种促销方式进行分析,并提出企业应当根据税法规定,对销售方式进行合理
选择并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企业税负。
【关键词】销售方式以旧换新还本销售纳税筹划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为应缴企业所得税额=(2 -)伊25%=(元)
了扩大销售,增加市场份额,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在购销活进行纳税筹划前,商场共需缴税:++=
动中采取多种特殊、灵活的销售方式。因不同的销售方式税收 1 (元)
待遇不同,所以企业应在现行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销售方式筹划方案:改变回收旧电视机的主体,由电器生产企业以
进行合理选择,并对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以实现促每台 400 元的价格代收购旧电视机,直接付给顾客折价卡
销、节省税收和增加利润的目的。 400 元,在顾客购买液晶电视机时,抵减现金 400 元,商场实
一、以旧换新销售方式下的纳税筹划收 11 600 元。
法律依据: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时,以一定的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因国家取消了销售废旧物资免税
价格回收相关的旧商品,以实现促销目的。根据税法规定,纳和购进废旧物资抵扣 10%的税收政策, 废旧物资回收发票不
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应按新再作为抵扣凭证,所以原来成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按收
商品的同期销售价格计缴税款,由于销售新商品和回收旧商购金额的 10%抵扣进项税额的做法已无纳税筹划空间。但如
品是两类不同的交易活动,旧商品的收购价不能直接冲减新果商场和电器生产企业进行长期合作,双方签订代收购合同,
商品的销售额;回收的旧商品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规定代收购旧商品的品种、手续费率、交接货方式以及结算办
就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销售旧商品仍然缴纳一次增值税,企法,商场按代收购金额的一定比例(比如 10%)支付电器生产
业势必多缴税款。企业代收购手续费,商场支付的代收购手续费以经营费用列
筹划思路:商场、顾客和以旧商品为原材料的电器生产企支。月底,商场开具收据,电器生产企业收回 400 元的应收款
业(以下简称“电器生产企业”)三方形成长期合作关系,以第和手续费收入 40 元(400伊10%),这样筹划,商场可以避免多
三方电器生产企业为代收购旧商品的主体,进行有效的纳税缴税款。
筹划,降低税收成本。应缴增值税额=11 600/(1+17%)伊17%-7 800伊17%=
例 1:苏宁电器商场开展消费节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销售 (元)
液晶电视机,顾客在商场购买一台 12 000 元的新液晶电视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额=(7%+3%)=
机,商场可回收旧电视机一台,折价 400 元,新电视机进价成(元)
本 7 800 元(不含税)。苏宁电器商场属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售毛利润=11 600/(1+17%)-7 800=2 (元)
税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