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标准
企业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目的
公司员工担任内部兼职培训讲师(以下统称内训师),向其他员工传授理念、知识和技能,是公司内部知识的积累、共享和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能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为了建立我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企业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
3. 内训师的组建及选拔
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
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
4 内训师选拔程序:
由各分厂/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各分厂/部门领导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后,组织各分厂/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确定内训师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5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
5 内训师级别分类
内训师分初、中、高讲师三个级别,填写自荐/推荐表时要注明申请的级别,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决定,升级需通过内训师资格评审,填写《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其中申请上一等级讲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需在一年内完成在原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计算范围为公司委托讲授的课程)如下表:
级别
初级讲师
中级讲师
高级讲师
申请上一等级的最低有效授课时数(小时)
120
150
/
在上述的授课时数内课程的效果评估(课程效果评估以讲师结束整次培训为单位)平均在80分以上;
讲师在原有等级申请上一职等时,必须具备上一职等的工作能力,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条件。
满足以上条件的讲师可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平时对学员抽查的培训效果、讲师的授课水平作最后审批。
6 当公司内部缺少某一专业知识的讲师时,人力资源部可考虑在社会上聘请,相关管理明细在双方合同上规定,不列入本管理制度。
7 各分厂/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训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8 内训师的待遇
内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如下标准付费:
级别
初级讲师
中级讲师
高级讲师
授课费标准(元/小时)
工作时间
20
40
60
非工作时间
30
50
70
发放课时费的课程必须为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每年年底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
课程安排由非内训师讲授的,根据所讲课程深度,对应给与相应等级内训师的授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