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遗失,按照以下程序补办:
1、在具有全国统一期刊号的市级以上所在地报纸刊登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姓名、专业、级别和取得时间。
2、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从个人档案中提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将以上材料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19房间)。
4、省人社厅审核后,向人社部提交材料申请补证,或由有关部门根据上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等资料补发证书。
5、人社部每年底集中开展一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原则上,我市在每年的9月份接收证书补办材料,统一报送至省人社厅,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558-5132010。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  名
 
工作单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丢失证书
时间
 
何时领取何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
 
要求
补发
理由
 
发证
机构
意见
 
人事(职改)
部门意见
 
补发证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