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克教督发〔2013〕2号
克教督发〔2013〕号
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督学责任区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克拉玛依市“十二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职能,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创新,指导各级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促进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特色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教督[2012]【2012】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新政教督发[2011]1号)精神,推进学校督导工作的常态化和全覆盖,制定了《克拉玛依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2013年八8月二十七27日
抄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郭仲军,王军,
存档。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印发
克拉玛依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教督[2012]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新政教督发[2011]1号)文件精神,建立综合性督导、经常性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的教育督导长效机制,决定从2013—2014学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义
督学责任区建设是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要求,推动“督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工作监督与指导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的工作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通过对责任区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对学校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督导条例》。在全市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对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全方位、经常性的随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功能,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和评价,全面提高学校、幼儿园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促进教育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如期实现。
三、成立克拉玛依市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建伟、范大平
副组长:朱素玲、傅学宏
成员:朱晓旭、李锦强、邓志军、克尤木·库德热提、
傅显龙、刘雪松、李林德、蔡玲、朱科宏、
张增勇、周庆瑶、程生虎、唐立美、魏晓铁、
苏敏、崔峰、王晓玲、许秀江、赵秀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督导室,傅学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克拉玛依市督学责任区的划分
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推动工作”的原则,结合我市学校区域分布特点,克拉玛依市督学责任区划分如下:
。
第一责任区:位于克拉玛依区和白碱滩区区域内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民办中学
组长:朱素玲,副组长:傅学宏,联络员:沙代提
第二责任区:克拉玛依区所管辖的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
组长:唐立美,副组长:王晓玲,联络员:计长志
第三责任区:独山子区所管辖的中小学(含民办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及辖区民办教育机构
组长:魏晓铁,副组长:许秀江,联络员: 周岚
市级责任区督学(社会人士):
彭建春(市政协委员,克拉玛依市职业技术学院书记)
董林泉(独山子区金山路街道办事处行政中心主任)
白琼(独山子区西宁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
第四责任区:白碱滩区所管辖的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辖区民办教育机构
组长:苏敏,副组长:赵秀琴,联络员:赵合功,
市级责任区督学(社会人士):李长俊(白碱滩区中兴路街道办跃进社区主任)
第五责任区:乌尔禾区所管辖的小学、幼儿园、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
组长:崔峰, 联络员:赛买提
市级责任区督学(社会人士):赵谦(乌尔禾区柳树街街道副主任)
第六责任区:市教育局所属直属的准东、明园中小学
组长:余文彬,副组长:林智,联络员:蔡玲
第七责任区:位于克拉玛依市区的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
组长:邓志军,副组长:赵霞,联络员:热合曼江
克拉玛依市第一、第六、第